玖龙纸业董事长张茵
来自香港的“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和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及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日前联合发布《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厂报告》。女首富张茵旗下“玖龙纸业”,因存在劳动条件特别恶劣、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对工人肆意罚款、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等问题,被直指为“港企之耻”。
关注这一事件,似乎没有必要聚焦于前女首富这样的标签,倒是应该看看是谁挑起了戒备森严的幕帘,是谁试图让人们目睹压榨劳工血汗的耻辱真相。是的,是以SACOM为主体的香港社会团体,正是他们勇于揭黑的公益行动,体现了公民社会之善。
现代政治文明的实践表明,一个国家、市场、社会三分的崭新框架,正在成为权利与权力均衡的较优选择。公民结成国家以期待政治权利,组成市场以寻求经济权利,建立公民社会以力图自治并与国家及市场相互制衡。公民社会的主体不是公民个人,而是形形色色代表着公益的社会团体,因为团体之力可以校正权力自我扩张的本性,亦可以对冲市场唯利是
图的弊端。权力难免存在不作为或乱作为,资本难免存在极端的利己或残忍的损人,公民社会的存在价值并非为了分离,而是为了善意的整合与维护。惟其如此,公民社会之善才显得不可或缺。
内地的公民社会正处于从理论呼吁到实践摸索的起步阶段,来自香港的SACOM所带来的正好是一部值得观摩的预演样本。或许SACOM与玖龙之间并无经济利益的瓜葛,但社会组织所看重的是杜绝血汗压榨所达成的公共利益。正是基于这种正义和善意,玖龙没有理由拒绝公益组织对其经营活动的积极介入。而SACOM对于违规悖德者的惩戒,既有政治层面的要求张茵辞去全国政协委员职务,又有经济层面的呼吁投资者拒购玖龙股票。这些策略均不具有强制力,它们更大程度上体现为一种舆论压力。而公共舆论的高度发达和强大,正是公民社会成熟的内在标志之一。
今年两会之际,前女首富张茵一度慷慨陈词,要求取消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的条款。面对这种敢于代表群体利益说话的新现象,舆论也曾毫不吝啬地报以热烈掌声。这位企业家应该能够感受到,这样的自由与舒畅恰恰是正在逼近的公民社会所赐。如今,她所面对的同样是一种自由的利益表达。如果张茵不否认自己曾经深孚的荣光和权利,那么她应该对同样来自公民社会的声音给予清晰的回应。否则,作为公民的她难免受到是否罹患理念分裂症的追问,而她的企业也将难以摆脱舆论压力的如影随形。
那位打算与张茵PK的工会负责人曾经让人记忆深刻,尽管此事以张茵回避而告终,但工会敢于鼓呼的姿态让人欣慰。从理论上说,工会与SACOM一样属于社会团体。既然SACOM可以通过调查公开指责玖龙为血汗工厂,拥有更多资源的工会组织未必没有这样的实力。工会的寂然无声,显示的或许是它太多的掣肘与顾忌,同样也提示公民社会建设的任重道远。血汗工厂不独是商人之耻,同时也是监管者的耻辱,权力的不作为往往对应权利的受剥夺。如果说“有投诉就调查”也算一种表态的话,SACOM的报告算不算一种投诉,似乎不必费心争论。积极回应公民社会的善意举措,是资本和权力的内在义务。(周东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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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女首富张茵旗下“玖龙纸业”被指血汗工厂
一份名为《2008年首季香港上市企业内地血汗工厂报告》的调查近日出炉,5家企业“上榜”。女首富张茵旗下“玖龙纸业”(2689.HK)赫然在列,被直指为“港企之耻”。
报告的发布方为“大学师生监察无良企业行动(SACOM)”和香港浸会大学学生会及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SACOM是一家主要由香港地区大学师生组成的民间团体,以监察企业不当行为为己任,针对企业侵犯工人权利、安全健康、福利及尊严等行为开展倡议运动。
2008年3月至4月,SACOM与香港大学生调查员多次前往深圳、东莞等地调查,目标即为港资工厂。此次调查中,以玖龙纸业为首的“血汗工厂”浮出水面。
香港SACOM:帮企业寻找良心
揭露塞拉利昂钻石生产血腥内幕的好莱坞电影《血钻》,掀起了欧美又一轮消费者抗议运动的热潮。演艺界、体育界明星率先喊出“只购买清白钻石”的口号,榜样的作用更带动了全民抵制“血钻”热情的高涨,如果不假思索掏出钱来,也可能成为“杀手”或“帮凶”。
打击“血钻”的领头羊是一个名为“全球目击者”的民间团体,它在1998年正式开始“打击冲突钻石行动”,揭露“血钻”的来源,并由此获得2003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全球目击者”努力的结果是美国在2000年颁布了《清白钻石贸易法案》,钻石业启用“金伯利进程”洗刷“血钻”的不良影响。
但,这似乎一直都只是大洋彼岸的事情,让我们可感知而不可企及,可激动而不可参与。如今,一个香港女孩,一个香港团体SACOM,拉近了这个无比遥远的距离,真实地走进了我们的生活。
【 全文】
对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绝不可等闲视之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之后,在企业的用工制度中确实发生了一些波动,2007年的下半年内,不少地方出现了大量辞工等规避法律实施的现象。部分外企不断辞退职工,有的企业产生了要求与员工买断工龄等行为。对这些现象进行透视,可以发现生产这一现象的原因在于这些企业对《劳动合同法》存在误读,并企图规避《劳动合同法》的实施。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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