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粤医保个人账户转移大突破:退休后居异地资金定期给本人
    【 新闻背景 】

      帮助
     


      广东医保个人账户转移重大突破!



      退休后异地居住资金定期给本人



      买药看门诊不用再回原地"划卡"



      今后,退休随子女异地居住的广东医保参保人,用医保卡个人账户买药时无需再回原地“划卡”!记者今早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已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现广东医保个人账户转移的重大突破。



      据了解,目前医保总的原则是“现收现付”,停保停止待遇,个人账户部分仍可在原地继续使用完毕,但除正式调动外,一般难以带走。而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不用缴费也可继续享受待遇,如果在异地居住,住院时可到挂钩医院就医,结算后回原地报销;但个人账户不能跟个人走,不能在异地划卡买药、看门诊。



      《通知》在这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针对特殊情况提出及时处理个人账户存储额的办法:



      ———易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其个人账户资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定期支付给本人。这意味着,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的资金将跟着人走,而不用回原地“划卡”。



      ———职工因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统筹地区,终结医疗保险关系时,其个人账户存储额退还给参保人。这意味着,过去在职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一般不能带走的难题,也将迎刃而解。



      ———职工在参保期间应征入伍时,可以支取其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人在参保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支付给继承人。参保人在参保期间下落不明的,其个人账户予以封存,个人账户资金继续计息。



      ———参保人出境(包括港、澳地区)定居的,其个人账户资金可退还本人。



      省劳动保障厅表示,这是广东首次就特殊情况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存储额处理办法进行统一的细化规定,有利于提高医保个人账户利用率,解决部分资金沉淀的问题。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