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儿童是社会生活中自我保护意识最弱、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为提高执行《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能力,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强化弱势群体保护,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责作用,仅一季度为妇女儿童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案件6件、法律援助事项11件,收到了成效。
一、明确了职责,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加大。自党的十七大胜利闭幕,司法局组织全体公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认真阅读十七大报告,开展“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实现思想大解放、促进经济大发展”大讨论活动,有效提高了全体公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对自身职能在新的历史时期重大作用的认识,出现了很多新的观念和亮点,重要一点就是“如何为民生服好务”,在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服务社会职能岗位上发挥自身优势,以立足本职,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以服务社会,促进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新理念。法律援助工作者在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大精神后,更加明白了肩负为民、特别是弱势群体服务的重担,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传力度,降低援助门槛,为更多困难群众提高服务,并把妇女儿童无偿援助作为工作重点,有效发挥了职能作用。
二、减少了程序,援助范围承办力度加大。神农架林区地处湖北省西北部,1970年由房县、兴山和巴东三县边缘接合部划出建制,是全国唯一以林区命名的行政区,国土面积3253平方公里,总人口8万人,山大人稀,海拔最高峰3105.4米,属华中第一峰,国家贫困县区之一。司法局为了落实十七大精神,更好地为民生服务,对给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事宜降低援助标准,并无偿对只要有本区常住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暂住证妇女儿童,都代拟法律文书,进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调解与代理,实行手续减化,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立足了服务,弱势群体保护力度加大。社会弱势群体是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又无能力保护自己权益的群体,妇女儿童更是这一群体需要保护的对象。司法局面对民生问题,向社会发出八项法律服务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资金困难情况下,挤出资金购置了12348法律服务自动化咨询平台;建立健全了维权法律援助机构网络,全区8个乡镇和工、青、妇、老、残等部门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区广泛开展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全方位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扩大了弱势群体法律保护范围,努力为妇女儿童提供了优质、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被民众称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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