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广西地方法规·有效 】

      帮助
     

    『发布时间』2007年7月5日
    『生效时间』2007年7月5日


      
    贵政办〔2007〕121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自治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的会议精神,确保我市环保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贵港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五日 

      贵港市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

      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解决当前突出的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环境权益,按照国家环保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精神、《广西2007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贵港市的实际情况,从2007年5月至1 2月,我市将组织市环保局、发改委、经委、监察局、工商局、司法局、安监局、供电局八部门继续在全市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要求,围绕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排污、违法开工建设项目等行为,解决威胁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遏制污染事故上升势头,保障群众环境权益,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顺利实施,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为开创“十一五”环境执法新局面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在对前四年环保专项行动清理整顿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以下集中整治:

      (一)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整治

      在2006年对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工业排污口取缔工作的基础上,对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清查。一是各县市区应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科学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化的保护区标志。二是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对2000年以来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扩建的建设项目停业(产)或关闭;对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治理,经限期治理仍达不到排放标准的实行停业(产)或者关闭;对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以及修造船厂(点)进行全面清理。三是对影响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水质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完善突发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环保总局《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重点对浔江、郁江和黔江沿岸化工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应急措施。对未建设有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处置设施,未采取相关措施的,要停产整治;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尾矿库进行清理,消除隐患。四是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的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二)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在2006年工业园区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集中解决工业园区内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力问题。一是彻底清理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制定的“土政策”,尤其是阻碍环境执法、降低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和违反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的,一律予以纠正。二是在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工业园区不得批准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的停止建设。三是对污染治理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给予高限处罚。四是对未按规定申请“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五是对废弃危险化学品随意弃置或不处置的,责令改正并处罚金;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限期治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六是对园区内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而没有建设污水处理厂,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七是对园区内依法配套建设的集中式污水治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的,要限期治理,逾期不能达标的要停产整治,同时要责令入园企业限产限排。

      (三)开展影响群众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的重点行业整治

      1、对涉铅的开采、冶炼、加工和回收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一是对没有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铅矿开采、洗选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二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依法予以关闭。未按规定程序备案的铅冶炼项目和企业,一律停产整治。三是对没有治理设施,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涉铅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四是对采用直接燃煤的反射炉的铅再生回收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已建设的一律取缔。

      2、对造纸及纸制品加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一是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彻底淘汰1.7万吨/年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一律做到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对政府下达的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二是对国家要求2007年底前淘汰的3.4万吨/年以下化学草浆生产情况进行调查,制定淘汰计划和措施,年底淘汰到位。三是对造纸企业治污设施不完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严重污染环境的,一律停产整治。四是对现有的造纸企业进行单位产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帮助】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部门规章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