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军同志1990年8月到山西省怀仁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2007年9月当选为执行局副局长,主持执行局工作。他凭着不怕苦、不怕累、不怕难、不怕烦的韧劲,带领执行局全体人员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工作指导,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执行工作在全市法院名列前茅,受到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制度创新,规范行为
为了有效改善执行环境,攻克执行难,李治军认识到必须从自身做起,规范执行行为,树立执行法官良好的社会形象。为此,大力开展了“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将执行工作纳入规范、有序发展轨道,实现“公正执行、高效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艺术执行、廉洁执行”的目标,为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着重从执行人员管理、执行案件管理、执行标的款物管理三个方面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制度,严格执行纪律,规范执行行为。同时,建立了执行案件联系回访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彻底改变办事拖拉、管理松懈等现象,避免执行工作简单粗暴,态度冷横生硬等衙门作风,做到科学执行、文明执行、理性执行,有效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
优化理念,讲究艺术
在执行工作中,李治军改变过去认为“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允许的,都是应当禁止施行的”为“凡是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禁止的,都是可以尝试的”,认真总结经验,借鉴兄弟法院的成功经验,大胆探索新方法。深化执行公开理念,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将执行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深化和谐执行理念,改进执行的方式方法,注重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因势利导,谨慎采取强制措施,坚持“多动口,少动手”,对于容易引发群众上访、矛盾激化、暴力抗法的案件,积极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既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防止了因执行不当而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为了有效克服人手少、执行力量不足,改变工作被动、疲于奔命的现状,李治军提出要打破常规、避免单纯的就案办案的做法,取得了扎实的成效。首先,分析案件,科学分类,因案而宜制定不同执行方案。对于不同类型的案件予以不同的对待,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打好攻坚战。当事人有履行能力的,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敦促其自动履行,或者当事人确有困难,暂无履行能力的,多做调解工作,促使当事人双方执行和解;当事人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的,态度蛮横,无理取闹的,坚决予以强制执行。其次是把握时机,工作安排合理。针对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等特点,牺牲个人休息时间,利用节假日以及早、中、晚,寻找被执行人下落。在财产调查中,统一到银行、房地产、证券、车辆等部门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这样,简化了手续,有效缩短了办案周期,节省了人力、物力。第三是用足、用好法律及司法解释,穷尽执行措施,推行举报悬赏制度,运用审计执行、以经营权、租赁权、使用权、收益权执行等。
抓住典型,树立权威
在执行工作中,李治军既是指挥者,又是勤务兵。处处以身作则,遇到难案、疑案,总是带头去办,工作敢碰硬,遇到险情总是冲在最前面,时刻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同志。在同煤集团公司诉某煤矿专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由于被执行人仗着自己财大气粗,加之受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该案一直未能很好地执行,申请人无奈。李治军担任执行局局长后,多次找到该矿主要领导,告之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要求其主动履行。然被执行人一方面采取回避等消极做法,另一方面,通过送礼和找人说情来规避法律。一边是生效法律文书迟迟不能兑现,一边是被执行人方面不断施加的压力,李治军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对被执行人耐心地做解释工作,对方方面面的说情,有理有力有节予以回绝,对被执行人送来的钱物严辞拒收,在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的同时,率领执行局工作人员,又分头做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工作。由于及时采取了强制措施,当事人看到了法院的威信,也看到了法院执行的力度和决心,因此,双方同意坐下来调解,最终,在李治军等执行人员的努力下,该案以和解的方式结案,双方当事人都满意。
司法为民,虽苦也甜
都说执行“苦”,苦就苦在当事人不理解。申请执行人李莉之夫马凡与被执行人刘建斌等6人合伙养车,2003年12月21日下午4点左右,马凡在石家庄货场站约1.5米高的凳子上往车上抛货时,从凳子上跌闪下去,经抢救无效死亡。期间,6被执行人共支付抢救等费用3万余元。后6被执行人与李莉达成协议:至马凡出殡后,6被执行人给李莉5万元。6被执行人支付李莉23373元,因达协议时马凡父母未参与协议签署,逐提起诉讼。怀仁法院依法认定协议无效,并判决刘建斌等6人一次性补偿李莉等5人65000元。6被执行人对李莉不信守协议心存怨恨,采取逃逸、转移财产等种种方式规避法律所确定的义务,致使该案长达3年得到不执行。申请执行人很不满意,多次找院领导讨说法,说办案人员不尽心,李治军并没有因此而责怪申请方,也没有因此将案件搁下,他对执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说:“如何消除当事人对我们的误会,唯一的方法,就是把案件办好,当事人只看结果。”在李治军的带领下,全体执行工作人员通过不懈努力,多方调查取证,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机会,终于查到了6个被执行人现在居住的地点,听到被执行人对李莉等人的种种牢骚和3年来他们因此案而颠波之苦的诉说,李治军一方面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疏导,一方面向他们指出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后果,终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申请人拿到法院转交的标的款时,心情非常激动,手捧锦旗,鸣放鞭炮表示感谢,她说:“以前对法院的工作不了解,对法院的工作人员也有误会,曾一度以为希望渺茫,但随着案件的深入执行,执行人员的认真态度让我感动,如今能够分文不差地拿回执行款,多亏了法院,多亏了李局长。”
内修素质,外塑形象
执行工作中,经常会面对各种诱惑以及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人情和压力,李治军在怀仁工作、生活多年,难免会有一些亲戚、朋友找他说情,但他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廉洁勤政,不惧各种威胁,秉公执法,做到自律、自重、自爱、自警,杜绝了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因此也得罪了不少亲戚、朋友,但他并没有为此而灰心、沮丧,因为,他热爱自己的岗位,他始终记得,自己是一名人民的法官,公公正正执法,清清白白做人,是他的人生准则。多年来,李治军一直保持与时俱进、敢为人先、勇往直前、不断进取的工作热情和旺盛饱满的工作斗志。积极组织参加业务培训和政治理论学习,坚持自学,自我加压,注重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技能,练就了过硬的分析问题、解决纠纷的本领,在他的带领下,“啃”掉了一个又一个的大案、要案、难案,而且没有一起案件因为工作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事件。除了本职工作以外,还积极撰写信息和调研文章,参加各种义务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活动。通过一系列的活动,展示了怀仁法院法官良好的风范,扩大了在社会上的影响力,增强了社会责任感。
在工作中,他总是勇挑重担,而在荣誉面前,他又总是把机会让给别人,他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把机会让给年轻人吧,年轻人需要更多的发展空间”。这就是我们的执行局长李治军,恪职尽守、兢兢业业、刚正不阿、淡泊名利,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展示着执行局长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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