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动员,制定方案,全面启动为民办实事工程
4月3日,市司法局召开了各县(区)司法局长、全体执业律师、公证员参加的全市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动员大会,印发了《固原市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李守银同志出席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司法局与各县(区)司法局、萧关律师事务所、市法律援助中心签订了民生计划任务目标管理责任书,对200件法律援助案件任务进行了分解量化,明确了责任。全体律师、公证员举行了宣誓仪式,在新时代广场举行“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宣传启动仪式,为落实“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工程”任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加强宣传,强化培训,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乡村年”活动
一是从2008年4月开始到12月,在全市组织开展“法律援助乡村年”活动。利用有线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手段,广泛宣传《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的条件、范围、程序。二是在乡村建立宣传阵地。设立告知栏,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宣传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拓展法律援助覆盖面。三是组织律师、公证员参加了司法厅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工作者进行了全面培训,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
三、整合资源,简化程序,建立工作机制,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为了确保律师公平完成法律援助义务量,一是根据《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规定,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办结审批制度。先授权律师事务所受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后,再由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兑付办案津贴,计入义务量。二是建立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工作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先由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受理,指派调委会调解结案后,再报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审查,兑付办案津贴。三是建立律师联系指导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办理诉讼案件工作制度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四是建立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激励机制。年终对县(区)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司法局、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完不成任务的单位、个人要追究责任。
通过明确任务,整合资源,简化程序,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有力地促进了法律援助民生计划任务的落实。第一季度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1件。其中,律师参与刑事辩护、代理案件22件,民事代理32件,行政诉讼代理1件,涉及六盘山水泥厂改制、紫微花园拆迁安置等社会热点、难点信访接待的重大案件8件,其它类法律援助案件98件。截止3月底,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数占全年任务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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