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是一个上访户,但她上访的不是自己的私事。上访遭遇踢皮球,她不是一味地等待,而是利用法律赋予的公民权,状告行政机关不作为。
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为了村集体土地的流失,不断上访,直至叫板国土资源局打官司讨说法,她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主人翁意识、执著求解的精神,实在让人感动。
她叫
孙爱淋,年逾六旬。在这个农妇眼中:生养自己的这块土地,10年多时间减少了2000亩左右,而非农用地的日渐增长也没有给众多老百姓带来多大 “实惠”。她家在汾阳市阳城乡田屯村,因紧邻市区,土地价值蛮高。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村里有数千亩肥田沃土,但到九十年代,随着非农占地的增加,除恶化了村里的生态环境,暴富了少数人外,作为群众他们什么也没得到。
她说:“砖厂、焦化厂、电厂、商品街、民宅、村干部的‘别墅’,哪个不占土地?十年多时间,大概有2000亩土地改变了用途。我喜欢读书看报,对中央政策还了解一些。这么大批量的用地有几桩有合法手续?每宗土地的非农化背后是否有难以在阳光下彰显的交易?占地者为国家及村里交了多少钱?谁在决定这些土地的命运?面对疑问,大多数人选择了无奈的沉默。”
孙爱淋不仅爱学习,以她这样的年纪,竟还能比较熟练地使用电脑。村里财务严重缺乏透明度,让她决心找上级土地部门要个说法。
于是,从2004年12月9日开始,她开始到汾阳市、吕梁市、省里直至中央反映情况,汾阳市国土局、吕梁市国土局、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和国土资源部都留下她“咬死理”的身影。经常是她把材料交上去了,事情没有丝毫进展,有关单位还不承认她上访过。2005年5月1日《信访条例》实施后她想这下该给她开个证明了吧,但汾阳市国土局依然是推诿不给,直到2006年1月19日下大雪的那天,汾阳市国土局才打电话让她来拿信访问题受理通知单。当天她踏着一尺厚的积雪去市里拿这个通知单时,心中既喜悦又怅然:她上访了一年多,才第一次拿到了“到此一游”的凭据。此后她又几上吕梁市上访,接待人员烦了她竟报警,110将她带走。无奈她五六次到省里上访,甚至还到国土资源部讨说法。这些地方的接待很正规,孙爱淋拿到上级的转函后都小心地将转函复印留底,然后再将转函连同自己的上访材料一并送交指定的部门。这些很多的转函后来就成了她进行行政诉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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