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刘秉正诉北京市康达汽车装修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
    【 案例文书 】

      帮助
     

    『标  题』刘秉正诉北京市康达汽车装修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
    『发布单位』最高法
     
        
      
      原告(转让方):刘秉正,男,51岁,北京市供电局助理工程师(现停薪留职)。
      委托代理人:史治清,北京市第二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程勇,矿冶研究院分析室化验员。
      被告(受让方):北京市康达汽车装修厂(原北京市第二福利院汽车修理厂)。
      法定代表人:赵福贵,厂长。
      委托代理人:贾小梅,北京市第三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刘秉正诉被告北京市康达汽车装修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纠纷案,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公开审理查明:
      1987年4月28日,原告刘秉正与被告康达汽车装修厂签订了“蜂窝煤采暖炉”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号:85201863·0),合同规定,原告负责提供技术图纸和技术交底,并尽快帮助被告能独立生产蜂窝煤采暖炉;被告负责投资、生产设备、材料运输和出售产品,每

    月给付原告入门费400元,从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为止;原告在被告厂帮助工作期间,由被告发给适当工资;产品销售后,提取销售额的4%作为专利技术实施费支付给原告;被告不得将该项技术转让给他方;合同当事人如有一方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由违约方偿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即带着该项技术的专利资料、技术图纸到被告厂进行技术指导,并直接参与蜂窝煤采暖炉的制造。1987年5月9日,原告用废旧材料组装出第1台样炉;6月5日又组装出第2台样炉。在此期间,由原告直接指导,在原技术图纸、样炉的基础上,被告绘制出新的

    技术图纸。此时,被告已完会掌握了制造蜂窝煤采暖炉的专利技术。但合同规定给付原告的入门费,被告却分文未付,只给了100元工资。同年7月份,双方发生争执。从此,原告再未到被告厂进行技术指导。1987年11月10日,在委托代理人的参与下,经协商,双方又签订了一

    份补充协议,内容主要是:双方商定继续履行合同;原告提出放弃5至8月份4个月的入门费1600元,被告主动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帮助】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试行)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