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标 题』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诉西安市韩森寨商品采购供应站通过西安时代广告促销有限公司代理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纠纷案 『发布单位』 『基本情况』 原告:西安市日用化学工业公司(下称“西安日化公司”)。 被告:西安市韩森寨商品采购供应站(下称“韩森寨供应站”)。 被告:西安时代广告促销有限公司(下称“广告促销公司”)。 被告:消费者导报社。 1994年1月22日,韩森寨供应站在《消费者导报》刊登一则由广告促销公司代理策划的广告,推销自己经销的商品。该广告称:“韩森寨供应站向全省用户推荐使用活力28洗衣粉、一枝花洗衣粉、一匙丽洗衣粉、洁精38洗衣粉、威科88洗衣粉等国货洗涤精品,使用后为你 省钱、省力、节水、节电”。广告还称:“韩森寨供应站提醒您,不要使用有色洗衣粉,我们的国货精品在世界同类产品中一直名列前茅”。 西安日化公司生产的山丹丹牌洗衣粉为粉红色,1981年和1987年两次被轻工业部评为全国轻工业优质产品,1990年获全国轻工业博览会银奖,1991年获北京国际博览会金奖,1992年7月9日由轻工业部洗涤用品质量检测中心天津站检测确认达到标准规定。199 1年山丹丹牌洗衣粉销售量为21435.277吨,1992年销售量为20159.562吨,1993年销售量为20235.472吨,1994年销售量下降至15902.16吨,比前三年平均销售量减少4707.943吨。据此,西安日化公司以韩森寨供应站、广告促销 公司、消费者导报社实施不正当竞争致受侵害为由,向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起诉。 原告西安日化公司起诉称:被告韩森寨供应站1994年1月22日在消费者导报刊登由时代广告公司代理策划的广告。该广告称:韩森寨供应站提醒您,不要使用有色洗衣粉。此内容损害其商品信誉,造成山丹丹牌洗衣粉销售量减少。要求三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在原刊登广告的报 纸上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169657.97元。 被告韩森寨供应站、广告促销公司、消费者导报社共同答辩称:广告中所称的“有色洗衣粉”不同于原告的山丹丹牌染色洗衣粉,请求法院不予受理。 『审理情况』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韩森寨供应站所刊登的推销自有商品的广告,对原告西安日化公司生产的有色洗衣粉加以诋毁,侵害了原告的商品声誉,显系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告广告促销公司作为广告代理商,被告消费者导报社作为广告刊登者不严格审查广告内容及事实, 违反法律规定,造成纠纷,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原告诉称损失部分,证据不足,不予确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
|
|
|
|
|
|
| |
|
| 他们正在使用51zy |
|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
|
|
|
|
| | |
|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
| 【作者 | 点击 | 文章】 |
| 【贺卫方 | 68449 | 415 】 |
| 【苏力 | 62529 | 296 】 |
| 【郭国汀 | 51240 | 202 】 |
| 【姜明安 | 49746 | 237 】 |
| 【刘剑文 | 46848 | 202 】 |
| 【沈岿 | 40523 | 101 】 |
| 【陈兴良 | 39577 | 103 】 |
| 【鲜江临 | 37692 | 228 】 |
| 【徐国栋 | 37303 | 150 】 |
| 【刘大生 | 37165 | 144 】 |
| 【王怡 | 33641 | 142 】 |
| 【王轶 | 33275 | 88 】 |
| 【强世功 | 32428 | 94 】 |
| 【萧瀚
| 32237 | 97 】 |
| 【尹田 | 31239 | 104 】 |
| 【邵明 | 29594 | 93 】 |
| 【秦前红 | 28419 | 85 】 |
| 【董华春 | 26073 | 8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