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宿城区法院在机关效能建设中,从便民、利民着想,从群众关注热点、法院工作难点入手,构建八条渠道,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
一是立案便捷渠道。在立案大厅实行柜台式服务,配备桌、椅、纸、笔、饮水机等便民设施。一般案件如果当事人材料齐全且无特殊情况,20分钟内办完全部立案手续,非实质性材料可先立案后补交。疑难案件在3天内作出是否立案。
二是费用减免渠道。设立专人负责办理法定事由减、免、缓诉讼费工作,让“有理无钱”的老百姓“打的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老百姓“打的赢官司”。
三是保全及时渠道。配备专人从事诉讼保全。承诺只要当事人的保全申请形式完备、材料齐全,在24小时内采取措施,情况特别紧急的,在12小时内采取措施。
四是先予执行渠道。对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的,在立案后依当事人先予执行申请,不预收任何费用,在3日内作出裁定,在20日内办结。对招商引资企业、公共事业建设和其他重点实事工程,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在申请提出后10日内作出裁定,在30日内办结。
五预审速裁渠道。由预审法官对适用简易程序、争议不大的民商事案件,进行调解或速裁速判。如果被告方放弃答辩的,可随时安排调解或开庭。双方都到法院的,立即调解或开庭。达成调解协议的可当即制作、送达调解书。
六是诉讼指导渠道。针对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新规定较多,当事人因对诉讼知识了解不够存在诉讼障碍的情况,在接待、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尤其在民事、行政诉讼中,给予必要的指导,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向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助联系推荐。
七是执行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本院执行举报电话号码,全天候接受关于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的举报。举报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在市范围内的,立即采取措施;在外省、市的,3小时内给予如何处理的答复;确需赴实地执行的,在6小时内出发。
八是信访咨询渠道。向社会公布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电话;公布电子邮箱;公布院领导每人接待日时间实行工作日接访制度;定期开展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等部门和本院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当事人走访、回访联系活动。对受理的信访和咨询事项,凡属本院可以处理的,做到件件有答复、有结果。
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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