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调研,部署试点,制定工作流程和可操作规范性文本,启动“禁毒法宣传周”进行全社会的宣传发动,对禁毒系统及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开培训班,省禁毒委3名主要领导包干抓试点。显然,无论是“借力”还是“对接”,甘肃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你们在册的1085名吸毒人员中,按照禁毒法的规定,符合社区戒毒的人员有多少?” 5月14日,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禁毒委主任罗笑虎在兰州市七里河区调研禁毒法试点工作时,打断西园街道负责人的工作汇报询问。
“罗书记,现在还没有,因为禁毒法6月1日才开始实施,实施以后新发现的初吸人员才进行社区戒毒。”西园街道负责人回答。
“禁毒法上不是明确规定,吸毒成瘾但符合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70岁以上老人等五种条件的,不适用强制隔离戒毒,而是进行社区戒毒吗?目前这些人员有多少?”
西园街道负责人一时语塞,无言以对。此时,兰州市公安局一位领导坦率地说,西园街道汇报的还是以前统计的老数字,严格按照禁毒法分类统计的数字目前正在摸底调查,还没有统计出来。
听取汇报后,罗笑虎深有感触地说,七里河区禁毒工作历来扎实,这次之所以被选为禁毒法试点区,就是希望你们能尽快改变以往观念,不能总是一本老帐,要严格对照即将实施的禁毒法,提前对辖区吸毒人员状况进行细化分类,摸清底数,提前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待经验成熟后向全省推广。
目前,全国各省市正在迎接禁毒法6月1日起全面实施,无论现在还是将来的实施过程中,各地都面临着两个重要的课题:一是如何抓住禁毒法颁布实施的历史机遇,借力推动禁毒工作上台阶?二是如何实现禁毒工作新旧机制间的平稳过渡、有效对接?
高层调研,部署试点,制定工作流程和可操作规范性文本,启动“禁毒法宣传周”进行全社会的宣传发动,对禁毒系统及成员单位领导干部开培训班,省禁毒委3名主要领导包干抓试点。显然,无论是“借力”还是“对接”,甘肃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
社区戒毒是禁毒法最大亮点
“现在终于有法可依了,说句实话,随着禁毒斗争的不断深入,199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禁毒的决定已经不适应形势了。”多年从事禁毒工作的甘肃省公安禁毒总队总队长曹义鸿说,禁毒法首次从法律层面规定了“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部门、公民的禁毒职责和义务。
曹义鸿介绍,即将实施的禁毒法与现行的关于禁毒的决定相比,新法依法确立了禁毒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方针、明确了经费保障机制、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等等,但新法中最大的亮点还是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这也是对戒毒工作旧有工作模式的最大改革。
据了解,禁毒法首次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立法,将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戒毒整合为强制隔离戒毒,增设了戒毒康复场所等相关内容。
社区戒毒,就是对初吸的或年龄不满16周岁的吸毒者,先不进行强制隔离戒毒,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这就彻底改变了以往实行的“凡吸毒必强戒,凡复吸必劳教”的禁毒措施,更加体现了执法上的人性化和以人为本的理念。
“我的理解就是给初吸者和青少年一个机会,让他们在宽松的环境中自己醒悟。” 曹义鸿说,特别是一些大学生、机关干部等,如果初次吸毒就强戒,极有可能失去学业、工作岗位,甚至有可能失去家庭,妻离子散,反而不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曹义鸿认为,在社区接受戒毒,由社区进行管控,吸毒人员该上学的上学,该上班的上班,戒毒、学习工作两不误,对于毒瘾还不是很重的初吸者而言,也许更能戒掉毒瘾,对维护家庭稳定、减缓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等,利大于弊。
禁毒法中还有一大亮点就是强制隔离戒毒时间的延长。以前规定强制戒毒的时间为3个月、6个月,最长延伸到一年,新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最长可以延伸至3年。曹义鸿认为这有两大优点:一是吸毒人员戒毒时间越长,越能提高戒毒和康复的质量;二是可以防止吸毒人员陷入“吸毒—强戒—再吸毒—再强戒”的怪圈,客观上减少了对社会的危害。
此外,禁毒法还明确规定,县以上各级政府要将禁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过去吸毒人员生活费收不上来,隔离场所在经费上难以支撑,无奈只能到处筹钱。” 曹义鸿说,这次将禁毒经费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从根本保障了禁毒工作有充足的经费。“以后再也不用让家庭困难的吸毒人员背一袋面粉、或拉一只羊来戒毒了。”
贯彻禁毒法“甘肃经验”有优势
1999年,国家禁毒委确定甘肃为全国六个毒品问题严重省区之一,面对严峻的毒品形势,从2000年开始,该省连续实施三个三年禁毒规划,全省禁毒工作成绩斐然。2006年,公安部提出学习和推广“甘肃禁毒经验”。
“我对‘甘肃禁毒经验’的理解,就是我省在禁吸戒毒帮教过程中,探索出了一套成熟有效的工作模式。”省公安禁毒总队总队长曹义鸿说,甘肃省贯彻禁毒法具有以下“六大优势”:
一是禁毒工作始终有一个坚强领导体制作保障。甘肃连续实施三个三年禁毒规划以来,省委、省政府历届班子都非常重视,曾经被公安部评价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
二是有一套成熟的责任追究办法。每年初签订禁毒责任书,年底逐一考核,有奖有惩。今年初召开的全省禁毒工作会议上,就有成员单位的厅局分管领导因禁毒责任书未落实,在大会上公开作检讨。
三是组织机构比较完善。全省不仅在省、市州、县区、乡镇街道四级政府层层成立了禁毒办,而且在社区、重点村、城中村都配备了至少一名禁毒专干,凡吸毒人员超过50人的再增配一名协管员,对辖区内吸毒人员超过200名的派出所,确定一名民警专门负责禁毒工作,这些举措为禁毒法的实施培养了一大批禁毒专业人员力量。
四是全民禁毒宣传意识很强。在禁毒法的宣传上,省、厅级领导亲自带头去学校、社区、工地、娱乐场所等讲课,普及禁毒知识。今年3月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就专门赴甘谷县为即将外出的务工人员讲了一堂生动的禁毒课。
五是禁毒经费有保障。甘肃虽然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但省委、省政府提出“再穷不能穷禁毒”,每年拨出专项禁毒经费850万元,近几年各市州和县区都把禁毒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
六是有一套禁吸戒毒、接茬帮教的“有效衔接链”。经过多年不断摸索完善,从吸毒人员的发现、管控、戒毒、帮教、回归社区各个环节紧密相连,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随着“三年戒断率”的不断提高,甘肃禁毒工作已经踏上了良性循环轨道。
“由于我们之前的工作做得非常扎实,禁毒法上规定的有些措施,我们都已经实施好几年了,这都为贯彻落实好新法创造了‘先天优势’。” 曹义鸿说,下一步,在巩固好已有成绩的同时,甘肃要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对现行的禁毒模式推陈出新,以适应新制度的要求。
省委政法委书记亲自包干抓试点
今年初召开的全省禁毒工作会议上,甘肃将学习、贯彻好《禁毒法》作为今年该省禁毒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做了部署安排。随着禁毒法实施脚步的临近,甘肃在禁毒工作新旧机制之间的对接工作也越来越紧锣密鼓。
3月6日至7日,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深入天水市甘谷县、武山县的8个社区、自然村,专题调研禁毒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要求尽快先行开始试点,初步探索出一套相对成熟、易于操作、符合法定程序的社区戒毒模式,为禁毒法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月18日,省禁毒办正式下发通知,决定于4月中旬至5月上旬,在兰州、张掖、定西市开展禁毒法试点工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禁毒委主任罗笑虎负责抓兰州市七里河区;副省长、禁毒委副主任泽巴足负责抓张掖市甘州区;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禁毒委副主任何挺抓定西市安定区。
“通过试点,我们的目的就是完善我省的戒毒和社会帮教模式,形成‘以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专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志愿者、工青妇等社会力量参与’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机制。” 省公安禁毒总队总队长曹义鸿说。
5月14日,按照统一部署,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带领卫生厅、财政厅,司法厅、公安厅、发改委、民政厅、社会劳动保障厅七个厅委有关领导,深入兰州市七里河社区调研禁毒法实施试点进展情况,并专门举行了座谈会。前一天,甘肃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何挺也到自己包干的试点区——定西市安定区进行了调研。
此外,甘肃还举办了由省市县三级禁毒部门领导干部、公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禁毒委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人160人参加的禁毒法业务培训班;并于5月12日启动了全省“禁毒法宣传周”活动。
创新工作机制实现“无缝衔接”
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要求,下一步,省禁毒委将在总结七里河区、甘州区和安定区试点工作经验和具体做法的基础上,总结交流、推广试点工作,进一步规范全省戒毒工作,全面安排部署禁毒法的贯彻实施,实现戒毒工作新机制和原有工作模式间的“无缝衔接”。
首先,要加强领导,选择试点开展工作。各级禁毒部门都要成立以禁毒办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公安、司法、卫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共同做好试点工作。
其次,要深入调研。各级禁毒部门领导要深入工作一线进行调研,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各市州在省上先行试点的基础上,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模式,建立适应禁毒形势的工作队伍、工作制度以及相应的保障机制。
再次,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公安、司法、卫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要按照禁毒法关于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职责的规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具体责任,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共同做好禁毒法的贯彻实施。
最后,要创新禁毒工作机制。各级禁毒部门要在继承过去有效做法、丰富原有经验、巩固既有成效的基础上,按照禁毒法的有关规定,针对甘肃省禁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手段,研究解决影响禁毒法贯彻实施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等问题。
“6月1日禁毒法实施以后,我们准备在试点地区召开一个贯彻实施禁毒法的现场会,将总结出的试点经验及时推广。” 省公安禁毒总队总队长曹义鸿说,禁毒工作是“不进则退”,此次,禁毒法的实施是一个非常好的机遇,只有我们把各项工作都做在前面了,才能借力禁毒法,趁势而上,把甘肃的禁毒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完)
甘肃贯彻实施《禁毒法》一览表:
3月6日至7日,甘肃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深入天水市专题调研禁毒法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4月9日,省禁毒办专门召开会议,决定在兰州市七里河区、定西市安定区、张掖市甘州区先行试点,探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与现行戒毒模式顺利衔接的途径。
4月10日,罗笑虎对贯彻实施禁毒法作出批示:要求以省禁毒委名义发文,按照国家禁毒委下发的《关于作好禁毒法贯彻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做好禁毒法的宣传、学习、培训,抓好试点工作。
4月11日,省禁毒办转发了国家禁毒委的通知,并对全省如何贯彻落实作了具体部署。
4月15日,省禁毒办专门起草了《社区戒毒协议书(文本)》、《吸毒人员尿检康复制度》、《戒毒工作衔接制度》等三个规范性文件,上报公安部禁毒局。
4月18日,省禁毒办正式下发通知,决定在4月中旬至5月上旬,在兰州、张掖、定西市开展禁毒法试点工作。
4月21日至25号,甘肃举办了由省市县三级禁毒部门领导干部、公安部门相关处室负责人和禁毒委成员单位负责人、联络人160人参加的禁毒法业务培训班。
5月12日,全省 “禁毒法宣传周”活动启动,省级“四大班子”分管领导参加了在兰州举行的启动仪式。
5月13日,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何挺赴定西市安定区调研禁毒法实施试点进展情况。
5月14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罗笑虎深入兰州市七里河社区调研禁毒法实施试点进展情况,并专门就相关问题举行了座谈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查禁毒品的规定》的决定
中国的禁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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