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人民法院为积极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严格依法办案,公正、高效地审理和执行好每一起案件,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和保障民生上,通过新闻媒体和本院的电子屏,公开向社会承诺,2008年要认真办好以下十件实事。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这十件实事的落实情况予以监督。
一、坚持依法及时立案,为人民群众诉讼提供便捷服务。投资90000元,设立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备设茶水房、休息座、笔、墨、纸、花镜等设施及物品。安装电子显示屏,告知来诉、来访群众受案范围、受理条件、收费标准、权利义务、审判流程、诉讼风险等内容,积极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一审案件,坚持当即审查、当日立案,确保当日立案率98%以上,法定期限内立案率100%,立案正确率100%。同时,根据群众生活习惯、季节规律,推行延时立案服务和预约立案制度。
二、已经建成的古城、马村两个标准化人民法庭尽快投入使用。保证在5月20日前,完成古城、马村两个人民法庭的内、外装饰工作,并投入使用,方便辖区群众诉讼。力争2008年底以前,完成六塔人民法庭的重建工作。
三、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公民持身份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到设在机关和各人民法庭的审判庭旁听法院公开审理的案件,坚决妥善安排好旁听工作。对于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服务对象参加旁听,公开接受监督。
四、落实审判区和办公区的分离。为了保障来诉来访群众的人身和生命安全,投入70000元购置安检门、金属探测器、警用器械,在立案便民服务大厅投入使用的同时,实行审判区和办公区的彻底分离。
五、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涉及民生案件审理工作的意见,妥善审理和执行好就业、就医、住房、社会保障等有关民生的案件,服务社会建设。
六、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措施,筹集20万元司法救助准备金,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对涉及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用。
七、进一步畅通涉诉信访渠道,坚持每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每两月进行一次集中接访,适时开展带案下访、预约接访活动,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依法及时妥善处理。
八、实行有奖举报赖账户制度。对提供线索、查实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赖账户现金、财物的,以实际执行款项的一定比例给予举报人奖励。同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九、转变审判作风,坚持文明司法。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加强职业修养,注重着装仪表,约束举止言行,规范司法行为,做到文明用语,文明接待,文明办案。
十、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严禁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故意偏袒一方当事人,违背事实和法律枉法裁判;严格接受当事人钱物,严格接受当事人吃请;严禁有案该立不立、故意拖延办案和消极不作为;严禁违反法定程序过问职务外案件。推行“廉政监督卡”制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当成队伍建设的第一要义和首要任务来抓,跟踪问廉。
其中,立案信访便民服务大厅的投入使用、审判区和办公区的分离、集中接访、预约接访、司法救助制度跟踪问廉制度等项便民措施和制度都已落实,其他的也正在积极落实中。
作者单位:河南省清丰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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