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来自民政部的消息,国家减灾委、民政部于5月29日上午分别针对贵州、湖南灾情紧急启动四级应急响应,派出工作组紧急赶赴灾区,指导地方开展救灾工作。
5月25日-27日,贵州省发生暴雨风雹灾害,共造成27人死亡,11人失踪。
5月26日-28日,湖南省发生暴雨洪涝、风雹灾害,共造成14人死亡,9人失踪,紧急转移16.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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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抗旱四级响应机制
依据《防洪法》与《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建立了国家防汛抗旱四级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明确了不同等级应急响应中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与相关部门的责任。
按突发公共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原则上按特别重大[I级] 、重大(II级) 、较大(III级)、一般(IV级)四级启动相应预案。洪涝旱灾也分四级编制应急响应预案,针对洪涝旱灾害的特点,科学制定了事件等级的划分标准,明确了预案启动级别和条件,以及相应级别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阐明了不同等级洪涝旱灾害发生后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和过程等。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中,分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流域防汛指挥机构与相关省(区、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三个层次,对四级响应行动的具体内容、分工与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等级越高的响应行动,决策会商的级别就越高,防总各成员单位投入的力量就越大,对于响应行动的时间要求也越紧迫。此外,针对不同成因形成的不同类型的洪涝、旱灾,应急预案中对各自适宜的应急响应措施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水利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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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部分地区遭洪灾 国家防总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2007年6月6日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降雨强度大,洞庭湖水系湘江上游、韩江支流等发生较大洪水,沅江上游、西江上游部分支流发生洪水。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总及时启动了Ⅳ级应急响应。6月9日,国家防总、水利部已经派出工作组赶赴广东灾区,协助地方开展抗洪抢险救灾。
国家防办常务副主任张志彤介绍,进入6月以来,我国广东东部、广西东北部、福建西南部、江西和湖南南部降雨达到200至300毫米,致使广东、广西、贵州、湖南等地局部发生较严重的洪涝灾害,造成较多人员伤亡。
最新统计显示,广东省梅州、河源等6个市17个县(区)144.5万人受灾,山体滑坡造成8人死亡、房屋倒塌造成5人死亡、3人失踪。梅州市韩江支流有8条千亩堤围发生决口,9550名群众得到了及时转移。广西全区有35个县(市、区)170.73万人受灾,因洪水冲淹死亡6人、山体滑坡死亡2人、失踪1人。贵州黔东南、黔南及黔西南州等地有17个县23.5万人受灾,因洪水冲淹死亡6人、山体滑坡死亡1人、4人失踪。湖南怀化、娄底等地有7.95万人受灾,因洪水冲淹死亡3人。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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