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26日,由贸仲委、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司法厅、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和贸促会山东分会主办,由贸仲委山东办事处和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以仲裁方式解决医疗卫生法律纠纷研讨会”在山东济南成功召开。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山东省人民政协副主席乔延春、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山东省贸促会会长刘方会以及山东省卫生厅和山东省司法厅的领导出席了会议。会议演讲嘉宾分别来自北京、上海、山西和山东省,来自山东省内外有关从事医疗卫生法律事务的律师、医疗机构的法务人员共20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开幕式由山东省贸促会会长刘方会主持,山东省副省长才利民书面致辞,中国贸促会副会长董松根、山东省司法厅领导和贸仲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于健龙分别发表讲话。董会长指出,商事仲裁作为一种解决商事争议的行之有效的手段,因其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简便灵活、保密性强等优点,必将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争议解决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发挥出更加突出的作用。于健龙秘书长介绍了贸仲委的机构设置和业务发展情况。于秘书长指出,贸仲委已实际受理并审结了一批医疗卫生领域的案件,在以仲裁方式解决医疗卫生法律纠纷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贸仲委会加强对该类型案件的汇总研究,以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以仲裁解决争议的宣传,充分利用仲裁的优势,为医疗卫生行业的广大当事人提供高质量的仲裁法律服务。
在会议研讨阶段,会议演讲嘉宾分别围绕贸仲仲裁程序、中外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医疗纠纷仲裁调解实践、构建医疗纠纷仲裁制度的瓶颈与突破、卫生产业的合同种类与纠纷的仲裁解决、医疗机构的法律事务与纠纷解决现状以及中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等议题进行了演讲,和与会者进行了研讨交流。贸仲委代表向与会者介绍了贸仲仲裁程序,于健龙秘书长现场回答了与会者的提问。
研讨会召开之前,才利民副省长会见了董松根副会长和于健龙秘书长,就贸仲仲裁和业务发展的相关问题交换了意见。
利用参加此次研讨会的机会,于健龙秘书长一行在贸促会山东分会及山东办事处领导赵小驹和曲坤山的陪同下,分别拜访了山东国杰律师联盟和山东大学齐鲁医院,与国杰律师联盟主任王维嘉律师以及该联盟的其他各个律师事务的主任律师就贸仲仲裁以及国内仲裁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党委书记周日光就医疗卫生法律纠纷的仲裁解决问题交换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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