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 法律文件·有效 】

      帮助
     
    『发布时间』2001年4月28日
    『生效时间』2001年10月1日
    『法规联想』法律1篇1次 部门规章18篇23次 法学论文58篇90次 案例文书3篇4次 背景资料23篇27次  〖待检类别: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合同范本 〗
    『标  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发布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
     
     
        (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01年4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公布 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信托的设立
      第三章 信托财产
      第四章 信托当事人
       第一节 委托人
       第二节 受托人
       第三节 受益人
      第五章 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第六章 公益信托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7篇11次 背景资料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一条 为了调整信托关系,规范信托行为,保护信托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信托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39篇43次 案例文书1篇1次 背景资料5篇6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合同范本 〗
      第二条 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5篇6次 背景资料1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三条 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下统称信托当事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民事、营业、公益信托活动,适用本法。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7篇7次 背景资料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四条 受托人采取信托机构形式从事信托活动,其组织和管理由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
      

      『本条联想』背景资料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五条 信托当事人进行信托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 信托的设立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3篇3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六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8篇8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七条 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
      本法所称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12篇13次 背景资料4篇6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八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等。
      采取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采取其他书面形式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
      

      『本条联想』其他文件1篇1次 法学论文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九条 设立信托,其书面文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信托目的;
      (二)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受益人取得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除前款所列事项外,可以载明信托期限、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受托人的报酬、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信托终止事由等事项。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2篇38次 背景资料4篇5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十条 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8篇9次 背景资料3篇6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无效:
      (一)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二)信托财产不能确定;
      (三)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
      (四)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
      (五)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9篇16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十二条 委托人设立信托损害其债权人利益的,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信托。
      人民法院依照前款规定撤销信托的,不影响善意受益人已经取得的信托利益。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十三条 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
      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 信托财产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7篇7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十四条 受托人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是信托财产。
      受托人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
      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6篇6次 案例文书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十五条 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设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但
    作为共同受益人的委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时,其信托受益权作为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12篇12次 背景资料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十六条 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以下简称固有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
      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9篇9次 背景资料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十七条 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外,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
      (一)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的;
      (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
      (三)信托财产本身应担负的税款;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于违反前款规定而强制执行信托财产,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十八条 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不得与其固有财产产生的债务相抵销。
      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不得相互抵销。
     
         第四章 信托当事人
      

     
         第一节 委托人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十九条 委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6篇7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二十条 委托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委托人有权查阅、抄录或者复制与其信托财产有关的信托帐目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其他文件。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二十一条 因设立信托时未能预见的特别事由,致使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不利于实现信托目的或者不符合受益人的利益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调整该信托财产的管理方法。
      

      『本条联想』其他文件1篇1次 法学论文6篇6次 背景资料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二十二条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委托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并有权要求受托人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该信托财产的受让人明知是违反信托目的而接受该财产的,应当予以返
    还或者予以赔偿。
      前款规定的申请权,自委托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的,归于消灭。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3篇3次 背景资料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二十三条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受托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受托人。
     
         第二节 受托人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6篇6次 背景资料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二十四条 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
      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13篇19次 背景资料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二十五条 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5篇6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二十六条 受托人除依照本法规定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3篇3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二十七条 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联想』其他文件1篇1次 法学论文4篇4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二十八条 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
      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二十九条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帐。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5篇10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条 受托人应当自己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有不得已事由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受托人依法将信托事务委托他人代理的,应当对他人处理信托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4篇4次 背景资料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三十一条 同一信托的受托人有两个以上的,为共同受托人。
      共同受托人应当共同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规定对某些具体事务由受托人分别处理的,从其规定。
      共同受托人共同处理信托事务,意见不一致时,按信托文件规定处理;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受益人或者其利害关系人决定。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4篇4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二条 共同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第三人对共同受托人之一所作的意思表示,对其他受托人同样有效。
      共同受托人之一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其他受托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三条 受托人必须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
      受托人应当每年定期将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报告委托人和受益人。
      受托人对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负有依法保密的义务。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3篇3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四条 受托人以信托财产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义务。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4篇4次 背景资料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三十五条 受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报酬。信托文件未作事先约定的,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作出补充约定;未作事先约定和补充约定的,不得收取报酬。
      约定的报酬经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可以增减其数额。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六条 受托人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未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未予赔偿前,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3篇3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七条 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或者自己所受到的损失,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第三十八条 设立信托后,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辞任。本法对公益信托的受托人辞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受托人辞任的,在新受托人选出前仍应履行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
      

      『本条联想』其他文件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九条 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资格丧失;
      (五)辞任或者被解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受托人职责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监护人、清算人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协助新受托人接管信托事务。
      

      『本条联想』其他文件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四十条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原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第四十一条 受托人有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职责终止的,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
      前款报告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认可,原受托人就报告中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原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
      

      『本条联想』其他文件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四十二条 共同受托人之一职责终止的,信托财产由其他受托人管理和处分。
     
         第三节 受益人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3篇3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四十三条 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也可以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3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四十四条 受益人自信托生效之日起享有信托受益权。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五条 共同受益人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享受信托利益。信托文件对信托利益的分配比例或者分配方法未作规定的,各受益人按照均等的比例享受信托利益。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四十六条 受益人可以放弃信托受益权。
      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信托终止。
      部分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的,被放弃的信托受益权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人;
      (二)其他受益人;
      (三)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第四十七条 受益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其信托受益权可以用于清偿债务,但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四十八条 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可以依法转让和继承,但信托文件有限制性规定的除外。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四十九条 受益人可以行使本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委托人享有的权利。受益人行使上述权利,与委托人意见不一致时,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受托人有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所列行为,共同受益人之一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处分行为的,人民法院所作出的撤销裁定,对全体共同受益人有效。
     
         第五章 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第五十条 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的,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可以解除信托。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设立信托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变更受益人或者处分受益人的信托受益权:
      (一)受益人对委托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二)受益人对其他共同受益人有重大侵权行为;
      (三)经受益人同意;
      (四)信托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解除信托。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案例文书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五十二条 信托不因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但本法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1篇1次 背景资料1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信托被撤销;
      (六)信托被解除。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背景资料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五十四条 信托终止的,信托财产归属于信托文件规定的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
      (一)受益人或者其继承人;
      (二)委托人或者其继承人。
      第五十五条 依照前条规定,信托财产的归属确定后,在该信托财产转移给权利归属人的过程中,信托视为存续,权利归属人视为受益人。
      第五十六条 信托终止后,人民法院依据本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对原信托财产进行强制执行的,以权利归属人为被执行人。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1篇1次 背景资料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五十七条 信托终止后,受托人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请求给付报酬、从信托财产中获得补偿的权利时,可以留置信托财产或者对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提出请求。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五十八条 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受托人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
     
         第六章 公益信托
      第五十九条 公益信托适用本章规定。本章未规定的,适用本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9篇10次 背景资料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六十条 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
      (一)救济贫困;
      (二)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六十一条 国家鼓励发展公益信托。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3篇4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六十二条 公益信托的设立和确定其受托人,应当经有关公益事业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
      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的批准,不得以公益信托的名义进行活动。
      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对于公益信托活动应当给予支持。
      第六十三条 公益信托的信托财产及其收益,不得用于非公益目的。
      第六十四条 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
      信托监察人由信托文件规定。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指定。
      第六十五条 信托监察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提起诉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六十六条 公益信托的受托人未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不得辞任。
      第六十七条 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应当检查受托人处理公益信托事务的情况及财产状况。
      受托人应当至少每年一次作出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报告,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
      第六十八条 公益信托的受托人违反信托义务或者无能力履行其职责的,由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变更受托人。
      

      『本条联想』背景资料1篇1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六十九条 公益信托成立后,发生设立信托时不能预见的情形,公益事业管理机构可以根据信托目的,变更信托文件中的有关条款。
      第七十条 公益信托终止的,受托人应当于终止事由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终止事由和终止日期报告公益事业管理机构。
      第七十一条 公益信托终止的,受托人作出的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应当经信托监察人认可后,报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核准,并由受托人予以公告。
      

      『本条联想』法学论文3篇3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七十二条 公益信托终止,没有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或者信托财产权利归属人是不特定的社会公众的,经公益事业管理机构批准,受托人应当将信托财产用于与原公益目的相近似的目的,或者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具有近似目的的公益组织或者其他公益信托。
      第七十三条 公益事业管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的,委托人、受托人或者受益人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2001年10月1日起施行。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被引用的文件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部门规章
    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
    信托投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信托投资公司开设信托专用证券账户和信托专用资金账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托投资公司集合资金信托业务信息披露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
    其他规范文件
    日本信托业法
    日本贷款信托法
    法学论文
    信托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
    从中日信托法立法差异的比较论我国信托法的不足
    略论信托基本精神与理念在我国信托法中主要表现
    信托带来的所得税收问题
    浅析 “信托计划”实务中的法律风险
    关于资产证券化SPV的理论及法律适用探悉
    立法背景
    台湾信托业法
    我国台湾地区“信托业法”(2004年2月4日修正)
    我国台湾地区公布“投资信托暨投资顾问法”草案
    我国台湾地区经济部订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票信托登记准则”
    信托业:法律框架初步构建 信托新品种纷纷出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