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
2008-6-26 8:27:50
作 者: 王清
来 源: 红网
内 容:
20003年6月至20006年6月间,广东增城国土局长张俊雄叮嘱下属为使用虚假报批手续的用地公司办理22份《建设用地批准书》,并倒签核发日期,致使1931.086亩土地被非法征用、占用。之后张俊雄又帮用地公司以每亩4.3万的价格回收上述土地,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6月23日《广州日报》)
这是一个令人疑窦丛生的新闻:区区一个县级市的科级国土局长,竟有孙悟空般的能耐,上可九天揽月,下可五洋捉鳖,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几乎到了出神入化、无所不能的地步。大笔一挥,2000亩土地就被挪作他用;手一拨拉,8000多万国库资金就乖乖出笼。只是到头来锒铛入狱,身陷囹圄,也算是自作自受,罪有应得。背黑锅的滋味,替罪羊的感受,想必自有一番打掉牙齿往肚子里咽的辛酸。如若不想成为丢卒保车的牺牲品,笔者建议他不妨来个戴罪立功,把背后的黑幕和盘托出。
纵然一个国土局长的能量再大,也挣脱不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脱逃不了当地政府的制约;就像孙猴子再有通天本事,也翻不出如来佛的掌心一样。如若背后没有重量级人物的致使、指示、纵容或者助推,量一个小小的国土局长,在严格规范的法律法规面前,在严丝合缝的程序规定面前,在环环相扣的关卡操作面前,绝不可能一路绿灯,畅通无阻。最逼近事实本来面目的就是,这位局长是“奉旨行事”、“奉命办差”,或者手握“尚方宝剑”,“挟天子以令诸侯”,本身只是个执行者或者具体经办人而已。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违规批准2000亩土地挪作他用,再动用巨额公共财政回收土地,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种行径都难逃刑罚追究。问题是,仅仅追究一个国土局长的责任和罪行,显然有失公允,不可避免留下抓小放大、捡芝麻丢西瓜、打苍蝇不敢拍老虎的嫌疑。这和有罪必究、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格格不入。
即使从最善良的愿望出发,比如检察机关并没有发现和掌握其他人犯罪线索,这位国土局长把一切黑锅都“心甘情愿”背在身上,人们也由理由置疑当地纪检检察部门并没有顺藤摸瓜、一追到底。逮到的是小虾,漏网的是大鱼。事情几乎就是秃子头上的虱子那么明摆着,倘若没有幕后的操纵者,国土局长这个小卒很难拱动一盘棋子。
助推国土局长犯罪的幕后元凶不可放过。这不仅关乎绝不冤枉一个好人、绝不放过一个坏人的法律意义问题,更关乎依法治国理念的落实和社会秩序维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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