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生效时间』2001年9月1日 『法规联想』地方法规2篇2次 〖待检类别: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发布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时间』20010901 『生效时间』20010901 『内部编号』国办发 2001 65号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棉花市场监管不严、法制建设滞后、市场秩序较为混乱、棉花质量得不 到保证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随着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入,棉花收购放开后,为 避免出现“一放就乱”的状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认识,正确处理好棉花 购销放开与加强市场及质量管理的关系,严格市场准入和资格认定,加强市场管理, 这是直接关系到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成败和成效大小的关键。 为加强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棉花资源,维护棉花正常 流通秩序,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一日 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棉花收购、加工与市场的监督管理,保护国家棉花资源,维护 棉花正常流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棉花的收购、加工、销售、承储,生产、 销售棉花加工机械,进行棉花收购、加工资格认定和对棉花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棉花是指进入流通领域的籽棉及经过加工的皮棉,不包括 废棉、落棉、回收棉及短绒。 本办法所称棉花资格认定制度是指设立棉花收购、加工企业,除应具备一般经 营条件外,还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相应条件,经资格认定机关审查认定后核准并授 予其棉花收购、加工资格的前置审批制度。 本办法所称资格认定机关是指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下,参与棉 花收购、加工资格认定工作的各有关部门。 本办法所称棉花质量监督机构是指《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棉花质量 监督机构。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办法的有关工 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办法具体制定棉花收购、加工企业资格 认定的实施细则,并全面负责本地区棉花市场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 第二章 棉花收购、加工管理 第五条 国家对棉花收购、加工实行资格认定制度。 (一)凡从事棉花收购、加工的企业必须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格认定申报。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计划、经贸、工商、质检等部门进行 棉花收购、加工企
······
【以下内容只有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才能查看。】
|
|
|
|
|
|
|
| |
|
| 他们正在使用51zy |
|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
|
|
|
|
| | |
|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
| 【作者 | 点击 | 文章】 |
| 【贺卫方 | 68449 | 415 】 |
| 【苏力 | 62529 | 296 】 |
| 【郭国汀 | 51240 | 202 】 |
| 【姜明安 | 49746 | 237 】 |
| 【刘剑文 | 46848 | 202 】 |
| 【沈岿 | 40523 | 101 】 |
| 【陈兴良 | 39577 | 103 】 |
| 【鲜江临 | 37692 | 228 】 |
| 【徐国栋 | 37303 | 150 】 |
| 【刘大生 | 37165 | 144 】 |
| 【王怡 | 33641 | 142 】 |
| 【王轶 | 33275 | 88 】 |
| 【强世功 | 32428 | 94 】 |
| 【萧瀚
| 32237 | 97 】 |
| 【尹田 | 31239 | 104 】 |
| 【邵明 | 29594 | 93 】 |
| 【秦前红 | 28419 | 85 】 |
| 【董华春 | 26073 | 8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