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中央文件
国际条约
地方法规
英文法律
法学文献
合同实务
案例文书
新闻背景
失效文件
专题研究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
【 法律文件·有效 】
帮助
『发布时间』2004年8月28日
『生效时间』1989年3月1日
『法规联想』
法律5篇11次
行政法规8篇8次
部门规章29篇58次
地方法规210篇385次
其他文件1篇2次
法学论文14篇32次
案例文书1篇2次
背景资料45篇50次
〖待检类别:
司法解释
合同范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1988年11月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本条联想』
法学论文3篇4次
背景资料1篇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本法各条款所提野生动物,均系指前款规定的受保护的野生动物。
珍贵、濒危的水生野生动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
『本条联想』
法学论文12篇12次
背景资料4篇4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三条 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国家保护依法开发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国家对野生动物实行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的方针,鼓励开展野生动物科学研究。
在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科学研究和驯养繁殖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政府给予奖励。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的义务,对侵占或者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六条 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管理,制定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规划和措施。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2篇2次
法学论文1篇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七条 国务院林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陆生、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自治州、县和市政府陆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确定。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管理工作。
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
『本条联想』
法学论文2篇2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八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猎捕或者破坏。
『本条联想』
背景资料1篇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九条 国家对珍贵、濒危的野生动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公布。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指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名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并公布,报国务院备案。
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及其调整,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十条 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应当在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地区和水域,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对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管理。
自然保护区的划定和管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监视、监测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由于环境影响对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3篇3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对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保护部门在审批时,应当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 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当地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拯救措施。
『本条联想』
行政法规1篇1次
部门规章1篇1次
法学论文7篇8次
背景资料5篇5次
〖待检类别:
法律
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十四条 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
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十五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野生动物资源的调查,建立野生动物资源档案。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12篇12次
法学论文4篇4次
案例文书1篇1次
背景资料5篇5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合同范本
〗
第十六条 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2篇2次
背景资料1篇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驯养繁殖野生动物。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许可证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1篇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十八条 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必须取得狩猎证,并且服从猎捕量限额管理。
持枪猎捕的,必须取得县、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持枪证。
第十九条 猎捕者应当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和期限进行猎捕。
第二十条 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和禁猎期内,禁止猎捕和其他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的活动。
禁猎区和禁猎期以及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和方法,由县级以上政府或者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二十一条 禁止使用军用武器、毒药、炸药进行猎捕。
猎枪及弹具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5篇5次
背景资料1篇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二十二条 禁止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因科学研究、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需要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驯养繁殖许可证向政府指定的收购单位,按照规定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3篇3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二十三条 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出县境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10篇10次
背景资料1篇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二十四条 出口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所限制进出口的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批准,并取得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海关凭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查验放行。
涉及科学技术保密的野生动物物种的出口,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本条联想』
法学论文1篇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二十五条 禁止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4篇5次
法学论文1篇2次
背景资料2篇3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二十六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必须经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批准。
建立对外国人开放的猎捕场所,应当报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1篇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二十七条 经营利用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应当缴纳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收费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第二十八条 因猎捕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猎捕者负责赔偿。
第二十九条 有关地方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控制野生动物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第三十条 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其他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第四章 法律责任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11篇1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一条 非法捕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依照
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联想』
行政法规1篇1次
部门规章1篇1次
地方法规3篇4次
〖待检类别:
法律
司法解释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条
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联想』
行政法规1篇1次
部门规章1篇1次
地方法规3篇4次
〖待检类别:
法律
司法解释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狩猎证或者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并可以没收猎捕工具,吊销狩猎证。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持枪证持枪猎捕野生动物的,由公安机关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本条联想』
行政法规2篇2次
部门规章2篇2次
〖待检类别:
法律
司法解释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禁猎区破坏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主要生息繁衍场所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破坏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处以罚款。
『本条联想』
法学论文1篇1次
背景资料1篇2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实物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情节严重、构成投机倒把罪、走私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没收的实物,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单位按照规定处理。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3篇3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六条 非法进出口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走私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联想』
行政法规2篇4次
部门规章2篇4次
地方法规3篇8次
法学论文1篇1次
〖待检类别:
法律
司法解释
其他文件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七条 伪造、倒卖、转让特许猎捕证、狩猎证、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证件,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比照刑法
第一百六十七条
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3篇3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八条 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条联想』
地方法规6篇6次
〖待检类别:
法律
行政法规
司法解释
部门规章
其他文件
法学论文
案例文书
合同范本
背景资料
〗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上一级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海关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依照海关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保护野生动物有关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法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
联想参考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04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正)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猎枪弹具管理办法
国务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部门规章
对《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适用中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转发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关于加强动物运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国家商检局转发《国务院关于禁止犀牛角和虎骨贸易的通知》的通知
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办事指南
国家林业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国家林业局公告2004年第3号)
其他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附英文)
案例文书
克州医药公司因违法收购野生动物产品被克州林业局行政处罚案
法学资料
狩猎权的私法视角界定
鲟鳇鱼、松花江和太阳岛:你们是否有权控诉人类行为对你们的侵害?一起由北大师生郑重提起,但遭法院拒绝受理的民事诉讼案件起诉情事侧记
从野生动物致害谈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之完善
动物法律地位之探讨——兼析我国民事立法对动物的应有定位
论动物法律人格之否定(下)——兼论动物之法律“物格”
物权法草案(第二次审议稿)释评(下)
背景资料
热点关注:关注2004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揭晓
要案评说:最大动物制品走私案震惊全国 600张虎豹皮该不该销毁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正案(草等)》九部法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地方法规
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事项公告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
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水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珠海市珊瑚资源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与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论文榜(共
55819
篇)
(2008-5-2)
【作者
点击
文章】
【
贺卫方
68449
415 】
【
苏力
62529
296 】
【
郭国汀
51240
202 】
【
姜明安
49746
237 】
【
刘剑文
46848
202 】
【
沈岿
40523
101 】
【
陈兴良
39577
103 】
【
鲜江临
37692
228 】
【
徐国栋
37303
150 】
【
刘大生
37165
144 】
【
王怡
33641
142 】
【
王轶
33275
88 】
【
强世功
32428
94 】
【
萧瀚
32237
97 】
【
尹田
31239
104 】
【
邵明
29594
93 】
【
秦前红
28419
85 】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