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查看常纪文文集
我要投稿
|
|
|
|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施行10年来,在防治固体废物污染,保护环境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在实施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该法已经难以满足循环经济发展全面和全过程发展的需要。经认真研究,现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修改意见: 1.关于立法名称的问题 我国有关水污染、大气污染、放射性污染方面的法律名称分别为《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念起来上口,而且好记,给人以约定俗成的感觉。而对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单行立法,其名称却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念起来别扭,而且不好记,建议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改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2.关于立法目的的问题 立法目的具有三个层次,最基本的层次是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的发展;第二层次的目标是尊重生物及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有机和无机环境基质,维护生态平衡,保持基本的生态过程和生命维持系统,保持遗传的多样性;第三层次的目标即最终的价值理念追求是保证人类对生态系统和生物物种的持续利用,实现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环境利益平衡,促进环保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协调发展,真正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而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第1条基本没有体现第二和第三层次的目的。而且就第一层次的目的来说,如促进资源的回收和充分、合理利用也体现不足。 3.关于立法的框架问题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的标题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它包括三节,第一节为"一般规定",第二节为"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三节为"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该章没有为农业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矿业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医疗垃圾等固体废物污染的防治设置专门的章节,有关的规定却放在第一节"一般规定"中,因而很不科学,有待进一步修改。 4.关于内容安排的问题 由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立法名称仍然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因此,修订草案应围绕污染预防与治理而展开。其中,实行循环经济特别是清洁生产是预防与治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重要措施。由于《清洁生产促进法》主要是针对单个企业的循环经济而展开的,其促进区域和全社会循环经济发展的作用是辅助性的或附带性的。因此本
······ 【以下内容免费,但是您必须注册为免费会员登录后才能查看。】 |
|
|
|
|
|
|
| |
|
| 他们正在使用51zy |
|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
|
|
|
|
| | |
|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
| 【作者 | 点击 | 文章】 |
| 【贺卫方 | 68449 | 415 】 |
| 【苏力 | 62529 | 296 】 |
| 【郭国汀 | 51240 | 202 】 |
| 【姜明安 | 49746 | 237 】 |
| 【刘剑文 | 46848 | 202 】 |
| 【沈岿 | 40523 | 101 】 |
| 【陈兴良 | 39577 | 103 】 |
| 【鲜江临 | 37692 | 228 】 |
| 【徐国栋 | 37303 | 150 】 |
| 【刘大生 | 37165 | 144 】 |
| 【王怡 | 33641 | 142 】 |
| 【王轶 | 33275 | 88 】 |
| 【强世功 | 32428 | 94 】 |
| 【萧瀚
| 32237 | 97 】 |
| 【尹田 | 31239 | 104 】 |
| 【邵明 | 29594 | 93 】 |
| 【秦前红 | 28419 | 85 】 |
| 【董华春 | 26073 | 83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