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与国际惯例接轨 背景音乐不再是“免费午餐”
    【 新闻背景 】

      帮助
     
       与国际惯例接轨 背景音乐不再是“免费午餐”

      
     
     
     
     
     
      
       
     
     
        
         

     


      长期以来,人们走进商场、超市、宾馆、酒吧、飞机等公共场所,徜徉于或激昂、或轻快、或舒缓的背景音乐中,未曾想到这令人身心愉悦的旋律还有其固有的财产权利:背景音乐的播放者应向著作权人支付费用。

      150多年前,法国巴黎香榭丽舍大街的大使咖啡馆里,几位闲坐者之中的一位作曲家忽然听到有人演奏他写的音乐,于是他突发奇想说,如果咖啡馆老板不付他演出作品的钱,那么,他也不付老板咖啡钱。最后,他赢了这场官司。这位作曲家就成了音乐权益保障的鼻祖。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大背景下,与国际惯例接轨,这样的收费也许是势所必然。

      版权是现代社会生活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概念,它保护的实际上是创造、创新能力。保护版权公约和公民的版权意识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石,否则就会大大削弱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的动力。

      湖南收取首笔背景音乐使用费

      ①

      2003年4月,湖南长沙国林大酒店总经理欧阳叙回收到了一个特别的证书:《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此时他所在的酒店咖啡厅里,正流淌着如水的背景音乐。欧阳叙回说,这些音乐都已经付过费了。

      这家大酒店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湖南办事处交纳了666元咖啡厅和餐厅一年的背景音乐使用费,这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在湖南收取的第一笔费用。

      所谓背景音乐,即商场、饭店等营业场所使用的音乐。据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伯尔尼公约》,在营业场所使用音乐,使用者应向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

      据介绍,长沙及各州、市从今年4月起,凡在公共场合以营利为目的公开播放的背景音乐将实施全面收费。全权负责此事的长沙通程律师事务所,近期内向全省发出1万份律师函,如果有关单位在5月31日前未交纳音乐作品许可使用费,未办理《音乐作品使用许可证》,他们将通过法律途径制止其侵权行为,并按规定要求交纳2—5倍的补偿费。这次收费范围首先圈定在歌厅、舞厅、夜总会、宾馆、餐厅、咖啡厅、商场、航空等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共场所。为了与国际接轨,铁路、公交等运输行业的交通以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单位也将陆续列入收费范围。

      在长沙,几家五星、四星级宾馆都已表示积极配合,但是也有部分酒店拒收律师函,而大部分商家持观望态度。

      其实,在1991年通过并生效的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中,并没有播放“背景音乐”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相关规定。1992年7月我国正式加入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而1971年在巴黎全面修订的《伯尔尼公约》就明确规定,在营业场所使用音乐,都应该向音乐作品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

      国内立法的障碍于2001年《著作权法》的修改中得以排除。根据现行《著作权法》,著作权人的权利保护范围大大增加,以表演、广播、信息网络传播和录制、复制发行等方式使用音乐作品,均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国务院颁布的并于2002年9月15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可以授权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使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被授权后,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主张权利,并可以作为当事人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活动。”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是由国家版权局和中国音乐家协会于1992年12月17日共同发起成立的目前中国内地唯一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作为我国第一家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目前已有签约词曲作者2500多人,管理的音乐作品达6万余首。其中包括曲作者、词作者,另外还有音乐出版者和权利继承人。会员通过签订合同,授权协会管理其复制权、表演权、广播权。2500多人虽然在我国众多的音乐人中占极少的一部分,但其创作却涵盖绝大部分中国音乐作品。

      背景音乐收费与国际惯例接轨

      ②

      也正是在2003年4月,因与北京几家大商场协商无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向王府井百货大楼等多家商场发出律师函。函中要求这些场所就播放音乐、歌曲的事实向“音著协”交费,否则将被起诉。同时,“音著协”还向西安、天津等十几个城市的大型商场、歌舞厅发函。“音著协”这样大规模的“全面收费”行动,是著作权法颁布以来的第一次。

      早在2001年5月25日,首都64家三星级以上酒店已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缴纳了2001年度背景音乐著作权使用费。这是国内酒店业第一次较大规模向音乐著作权人支付使用费,为全国所有使用背景音乐的营业场所向著作权人付费开了先河。

      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及中国加入WTO的需要,中国的著作权保护已开始履行国际承诺,保护水平大大提高。北京作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并且要举办2008年奥运会,建立良好的法律氛围和文化氛围是建立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客观要求,因此全国范围内收费2002年10月从北京开始率先实施。虽然其他地区已在收取背景音乐使用费,但北京是第一个全面收费的城市。

      上海10年前便已开展背景音乐收费,在商场、宾馆之前,已选择了娱乐企业作为试点。到2002年底为止,上海1354家娱乐场所缴纳的音乐著作权使用费已达200万元,半数以上的娱乐场所已签约。一些中外合资的企业,如锦江拉丁餐厅、新加坡硬石餐厅遵循国际惯例,也纷纷主动缴费。一些娱乐业经营者从开始的不接受、不理睬,到后来的主动付费,体现出了上海经营者对知识产权的日益重视。

      天津从2001年6月1日起就已经开始收费。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已经向天津市几十家商场、饭店发了信函,介绍了关于背景音乐使用的收费情况,并要求支付背景音乐的使用费。但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只有伊势丹、家乐福和驿云尚俱乐部3家企业支付了这笔费用,整体反应寥寥。

      大连圣亚海洋世界2002年6月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的代表正式签约,今后将每年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支付音乐版权使用费9900元,这是中国首家交纳背景音乐费用的旅游景点。

      2001年9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与国内各航空公司协商飞机客舱背景音乐定期付费问题。厦门、上海、云南以及西南航空公司成为首批签订音乐著作权使用许可协议的公司,将为飞机客舱背景音乐定期付费。根据协议,上述航空公司每个航班飞行一次将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付费6元。

      非法使用引起著作权官司

      ③

      最近几年,由于背景音乐的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官司已经沸沸扬扬。

      在中国,有一首脍炙人口的歌曲《洪湖水浪打浪》。一家企业因没有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使用其中的部分音乐作背景音乐并在电视台播放,结果被送上了被告席。

      2001年8月30日,北京星碟文化发展公司一纸诉状把中国联通寻呼公司陕西分公司告上法庭。因为被告将该公司为江珊量身制作的歌曲《梦里水乡》作为向客户播放的背景音乐,侵犯了原告享有的著作权。据了解,此案已成为全国首例因寻呼台使用背景音乐引起的著作权纠纷案。

      话剧《翠花,上酸菜》中涉及的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著作权纠纷也已有了法律上的“说法”。去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中央戏剧学院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歌曲《东北人都是活雷锋》,并赔偿北京京文唱片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9200元。这一判决还意味着话剧《翠花,上酸菜》今后将不能再随意使用《东北人都是活雷锋》作为开场音乐、过场音乐及谢幕背景音乐。

      2002年电视连续剧《激情燃烧的岁月》(以下简称《激情》)在大江南北连轴转地播映,让不同职业、年龄的观众百看不厌。一些地方电台也开始播放《激情》一剧,《激情》制片方就电台私自播放电视剧录音剪辑一事,表示要对几家电台提起诉讼。此后,地方电台对于制片方做了非常恳切的道歉,主动向制片方赔偿,制片方也从法院撤回了诉讼。

      然而戏剧性的事情又发生了,在《激情》一剧中多次出现使用《解放区的天》、《保卫黄河》、《延安颂》等10首作品作为电视剧背景音乐,每次使用长度从10秒到6分零5秒不等,由于《激情》剧组在使用这些音乐之前并未通知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也未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用,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一纸诉状将《激情》一剧制作方以及音像制品的出版、销售等几方告上法庭,索赔51万元。

      收费仍需再完善

      ④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不久,曾以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名义与一家著名的音乐广播电台洽谈使用音乐作品的费用问题,这家电台的负责人回答说:“付费使用?我们播谁的作品是替他扩大影响,没让他们交钱倒找我要钱?!”这件事曾让协会工作人员极其愤慨但又极其无奈,持这种想法的人可以说决非少数。

      制度的执行过程如何更加透明,让公众和当事者有更多的知情权?在制度实施受到阻碍的时候如何加强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确保原创者的利益?从“收费打榜”到电台、电视台反过来向原创者交钱,会不会给音乐圈带来惊天动地的变革?一个制度出台并不容易,把这个制度全面实施贯彻下去就更不容易。对这个制度今后的实施工作,人们正拭目以待、密切关注。

      使用了“音著协”会员的作品可以付费给“音著协”,对于大部分非会员音乐人的作品,应该付给谁就不清楚了。国家版权局就这一问题正在起草一个《集体管理组织条例》,已三易其稿。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主席、著名作曲家王立平说:“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使得法律赋予音乐作者的权利还不能不加阻碍地得以完全实现。不要指望这些问题在短时间内解决,也不要指望通过政府的行政命令在一天之内得以实现。保护音乐著作权从本质上讲,是保护音乐著作权人的创造力,使他们具有更强的精品意识,最终受益的将是整个社会。我国的《著作权法》已经实施10年,对保护音乐著作权进行了规定。和没有专门的法律时相比,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将是在法律上、原则上、经济上与国际的接轨。”


    转自:《新华网》(记者/毛磊)


      
        
        
    ]]>


    【现在注册成为VIP会员或单条付费会员,立刻享受“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为您带来高效全文检索和法条联想服务。】

      【帮助】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01修正)
    国务院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使用请与原文核对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