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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煌五年间 ——价格法实施五年成就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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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辉煌五年间 ——价格法实施五年成就回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下简称《价格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价格法》实施五年来,在深化价格改革,规范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保护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确立了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创造了条件。《价格法》明确规定“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是我国的基本价格制度。按照这一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相继放开了一大批已经形成竞争或者放开后能够形成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了一些确需政府管理但地域性较强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中央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项目由1992年的141种减少为目前的13种(类);各地在推进价格改革过程中,也大幅度减少价格行政审批。截止2001年底,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已占到96%,在农产品收购总额中,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已占到93.9%,在生产资料销售总额中,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已占到87.6%。我国商品和服务领域的市场化程度已明显提高,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基本确立,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在调节经济运行、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丰富了价格调控手段,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价格法》明确规定“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央政府大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消费、进出口等政策措施,对价格总水平进行调控;各级人民政府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部分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价格风险基金制度,一些地方还设立了价格调节基金,粮食主产区实行了粮食收购保护价制度,丰富了调控手段,增强了政府调控价格的能力;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和改进价格监测工作,建立健全价格预测预警制度,增强了政府价格调控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价格法》实施以来的五年,我国经济在遭遇亚洲金融风波冲击和世界经济持续低迷等不利影响的情况下,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GDP年均增幅达7.7%,成为世界经济的一大亮点;市场价格总水平则保持了基本稳定,通货紧缩趋势得到有效缓解,出现了物价基本稳定、经济较快增长的良好局面,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合理运用价格杠杆,促进了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结构调整。《价格法》实施五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合理运用价格杠杆,正确制定价格政策和调控措施,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譬如实行主产区粮食保护价政策,合理安排粮食收购保护价,及时发布棉花收购价格预测信息,推进农产品优质价政策,引导和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改革石油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实现国内石油价格与国际市场接轨;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实行城乡电话通话费同价,减轻农民负担,刺激农村消费增长;改革水价形成机制,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资源节约和环保事业的发展;制定促进扩大内需和西部大开发的价格政策等,为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贡献。

      ———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的价格秩序既是保证经济正常运行的基本条件,也是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了电力、电信、铁路、民航、教育、医疗、药品等一系列全国性的专项价格整治工作,加大了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五年来,全国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71.15万起,查处违法所得金额267.26亿元,实现经济制裁金额169.92亿元,其中退还消费者和用户87.67亿元。与此同时,在全国建立健全价格监督网络,开展“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开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把政策和法规交给农民。这些措施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被誉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民心工程”。

      ———规范政府价格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价格法》实施五年来,各级价格主管部门严格依法行政,规范价格行政行为。在管理方式上,逐步由过去的封闭式价格管理向开放式价格管理转变,将价格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管理的依据、权限、范围,以及审批的程序等,都公之于众;实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制度、重大价格决策集体审议制度和政策定价专家评审制度,在做出重大价格决策前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在价格执法方面,严格执行《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政府对价格案件的审理行为,确保价格案件审理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价格法制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全社会价格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价格法》实施五年来,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加快了价格法制建设步伐。一方面,逐步建立健全与《价格法》相配套的价格法规体系,出台了《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等规范政府价格行为的规章,颁布实施了《制止低价倾销行为的规定》、《制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一系列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的规章。另一方面,加强价格法制宣传和普及工作,全面实施“三五”和“四五”普法教育,通过组织开展价格法制专题宣传及咨询活动,举办培训班和研讨会,开展价格法律知识竞赛,邀请法学专家举办价格法制知识讲座等,让社会各方面了解《价格法》、学习《价格法》,宣传《价格法》,贯彻《价格法》,使《价格法》及其配套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增强了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提高了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五年的实践证明,《价格法》对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了重要作用,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由于各种原因的影响,在贯彻实施《价格法》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进一步学习宣传《价格法》,全面贯彻实施《价格法》,严格依法行政,加快价格法制建设,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努力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仍是全社会面临的共同责任和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主要任务。


    转自:《法制日报》作者: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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