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进,男,1958年出生于湖北利川,系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法专业博士生导师,曾被评选为中国法学会首届“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之一。现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武汉大学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五届学科评议组(法学评议组)成员,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副会长,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C)国际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仲裁员,国际体育仲裁院(CAS)仲裁员等职,并担任《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主编,武汉大学《法学评论》杂志主编,《武大国际法评论》杂志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修订版国际私法分支副主编,英文《中国国际法杂志》副主编,英文《国际私法年刊》顾问委员会成员。
黄进是1978年我国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1982年考入武汉大学法律系,攻读硕士学位,1988年获得博士学位,成为新中国自己培养的第一位国际私法专业博士。黄进曾留学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德国萨尔大学法学院、瑞士比较法研究所、海牙国际法学院。自1984年留校以来,黄进一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
黄进先后主持和参加中外科研项目20多项,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的著作3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美国《杜克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德国《国际法文摘》、荷兰《海牙国际法年刊》和《国际法评论》等中外报刊上发表中英文论文、译作、书评130多篇。
黄进的专著——《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是该领域的开拓性学术著作,填补了国内空白。早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韩德培教授的指导下,黄进就开始了区际法律冲突的区际私法的研究,并发表了《中国区际法律冲突问题研究》等文章,撰写了《区际冲突法研究》等专著。在广泛参考和比较中外国际私法和区际冲突法的基础上,黄进与韩德培教授于1991年草拟了《大陆地区与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民事法律适用示范条例》。近几年,随着修改1994年仲裁法的呼声日涨,黄进与宋连斌博士在广泛参考和比较中外仲裁立法的基础上,于2003年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建议修改稿)。随着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已成为现代商务活动的一种重要模式,为规范电子商务行为,黄进在司法部资助下,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示范法)。目前,黄进正在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研究”。
黄进除对国际私法的理论与实践有比较深入、系统、独到的研究之外,对国际公法、比较法、法理学等也有其深刻的见解和洞察,先后发表了《法律的统一性和民族性并行不悖》、《中国法制的新发展:从单一法制到多元法制》、《论宪法与区际法律冲突》等文章。由于在教学和科研上的突出成就,黄进先后获得国家教委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合作)、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级优秀教材二等奖、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法学二等奖、教育部第三届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法学二等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湖北省第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全国高等学校青年教师奖、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奖、宝钢教育奖和优秀教师特等奖等。
黄进在学术领域勤于耕耘,勇于开拓,在高等教育方面,也有自己独到的思考。他提出了融创造教育、创新教育、创业教育于一体的“三创教育”理念,主张推行讨论(discussion)、对话(dialog)、辩论(debate)的“3D”教学模式。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他提出了教与学并重、通识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结合、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互相融合的观点。在大学管理方面,他提出了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大学自主办学、民主办学、依法办学,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见解等。这些主张已引起了教育界的关注。在武汉大学任职期间,他身体力行,积极倡导并推动教授给本科生上课、校内设置通识教育指导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教学质量督导制、专业改选制、创新学分制等多项教育改革,并已取得初步成效。
本文载于《人民法院报》记者 徐光明 李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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