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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法问答(二)
    【 作者·王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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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法问答(二)
      
     
     王强
     
     
     
      
       
     
     
        
         

     第二篇 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一节中国人民银行法概述



    2.1.1中国人民银行的概念和性质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中央银行的萌芽可追溯至17世纪中后期的欧洲。1656年由私人创办的欧洲第一家发行银行券的银行——瑞典国家银行,1694年在伦敦成立的股份制的英格兰银行,被认为是历史上最早的中央银行的雏形。中央银行在一国金融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依法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金融政策,实施金融调控与监管的特殊金融机关。在现代社会中,一般具有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等重要职能。中国人民银行作为我国的中央银行,它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具有与其他金融机构不同的性质,主要表现在:(1)中国人民银行以稳定币值为宗旨,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不以盈利为目的。(2)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处于超然地位,具有一定特权,成为特殊的法人。(3)中国人民银行的业务活动对象主要是金融机构和政府,不经营商业银行业务。(4)中国人民银行所起的作用不是中介人的作用,而是控制信用、调节货币流通的作用。(5)中国人民银行享有政府赋予的若干特权如发行货币、经理国库等。同时中国人民银行与一般的政府管理机关也不一样,它作为中央银行,为政府和金融机构办理银行业务与提供服务,发行货币,对政府办理国库业务,代理发行国库券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不仅靠行政手段,还有强有力的经济手段,如货币供应量、利率、贷款等进行管理,这些手段具有自愿性、有偿性的特征,按信用原则发挥作用。



    2.1.2《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一条规定“为了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法。”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通过《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立了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同时指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首要的任务是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上述精神,实际上是制定本法的宗旨。(1)确立中国人民银行的地位和职责,中央银行在一国金融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负责制定和执行该国货币金融政策,它是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2)保证国家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是指中央银行为实行其特定的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总量的方针和措施的总称。其实质是处理发展经济与稳定货币的关系,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政策目标、实现目标所运用的政策工具、具体执行所达到的政策效果。货币政策是整个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通常是由中央银行通过其在信用市场上的活动,以管理流通中的货币、存款货币及信贷总规模等使其在数量上与国家特定的经济目标相适应。我国央行的货币政策以稳定货币为首要目标和前提条件,兼顾发展经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货币政策的正确制定和执行。(3)建立和完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是国家宏观调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包括宏观调控目标即货币政策目标,宏观调控手段即货币政策工具,宏观调控预警系统和宏观调控的组织体系等。我国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体系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正在逐步完善。(4)维护金融稳定。修订以前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立法宗旨包括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管理,但随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只保留必要的监管职责,因此适应实践的发展,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的立法宗旨也随之改为维护金融稳定,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2.1.3如何理解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能?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二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的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职能是性质的具体体现,中央银行的职能也就是中央银行性质的具体反映。根据中央银行的性质和功能的传统划分方法,其分为发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银行的银行以及管理金融的银行等四大职能。(1)作为发行的银行职能主要体现在正确编制和执行现金计划,控制货币发行额度;负责办理人民币的具体发行业务;制定货币发行制度;调节货币供应量等。(2)作为政府的银行其职责主要体现在代理国家财政金库,代表我国政府参与国际金融组织,并参加这些组织的年会及重要决策。(3)作为银行的银行其职能体现在集中保管全国的存款准备金,充当商业银行的最后贷款人,充当全国金融机构的资金清算中心。(4)作为管理金融的银行主要履行以下职责:研究和拟订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业务规章;统一管理存贷款利率,制订人民币对外国货币的比价;搞好金融、计划、统计、信息和咨询工作。



    2.1.4什么是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

      货币政策是指一国中央银行为实行其宏观经济目标而采取的各种控制和调节货币供应量或信用总量的方针和措施的总称。货币政策是一国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实施宏观经济调节,实现宏观经济目标的重要工具之一,其内容主要包括(1)信贷政策,央行的信贷政策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的信贷政策,是一种宏观信贷政策,它不是为了追求盈利,而是为了稳定金融和通货,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和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就其信贷政策的对象而言,它不是企业、个人等微观经济主体,而是对政府、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就中央银行信贷政策的调控方式而言,具有“逆经济风向而行”的特点,也就是说,中央银行的信贷政策应是反经济周期的,即在经济周期处在繁荣阶段,信贷政策应该逐步紧缩,反之经济周期萧条时,信贷政策则应该逐步扩张。(2)利率政策。利率政策是指中央银行控制和调节市场利率以影响社会资金供求的方针和各种措施。它是中央银行间接控制信用规模的一项重要的手段。在利率体系中,中央银行利率处于主导地位,起关键作用。制定中央银行利率的依据是货币政策目标,市场资金供求关系的变化是中央银行利率政策的重要参数,这种参数对中央银行制定利率政策的重要与否主要取决于一国在多大程度上利用市场机制来调节经济活动。不同的利率水平,体现着不同的政策要求,当政策目标的重点变化时,利率政策也就随之变化。(3)外汇政策,央行的外汇政策,是指中央银行控制和调节外汇行市及汇率,实施外汇管制,控制国际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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