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作 者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思考
    【 作者·李建华 】

    查看李建华文集        我要投稿
      帮助
     


       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思考
      
     
     李建华、王琳 (吉林大学法学院)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巨大宏伟的系统工程,客观上要求构筑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而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体系又是该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立法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加强该问题的研究,对更好地指导立法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保障法律制度的功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具有以下功能:

      (一)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克服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和风险性带来的弊端。

      市场经济是作为通过市场机制实现社会资源分配的主要方式,其明显特征之一在于其竞争性,并且其竞争性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竞争性是市场经济内在本质要求的必然体现,是市场主体追求自身独立利益最大化的手段,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又始终伴随着风险性。由于市场竞争遵循着优胜劣汰的法则,因此,市场竞争的结果往往是经营管理不善、经济效益不好的那些市场主体面临着破产、倒闭、遭淘汰的危险和后果,处于不利的境地。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则能够使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的市场主体内的劳动者在工伤、失业等不幸状况下获得必要的物质帮助,为他们度过难关创造条件。

      (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企业是市场经济中最主要的微观主体。而国有企业又是我国企业的主力军。在企业中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就是要建立与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企业制度。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在于通过对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其实质是促使国有企业“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成为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1]。但是,我国国有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面临着诸如如何解决富余、退休、失业的企业职工的分流和安置等许多难于解决的问题和困难。如果单靠企业自身力量,不仅难以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和困难,而且势必会加重企业负担。而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则有利于帮助企业解决上述问题,为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创造有利条件。

      (三)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社会成员和劳动者的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育、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等问题,与社会成员和劳动者的生存和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关系到能否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维护和改善他们的经济生活条件,保护劳动力资源,维护和安定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从而维护和巩固社会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四)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护人权和劳动者权益。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极其重视对人权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人权作为人所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丰富的内容,既包括生存权、人身权,也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和社会各方面的权利等,同时,我国《宪法》、《劳动法》等法律对保护劳动者各项权益都做了明确、具体规定。而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所要解决的社会成员和劳动者的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生育、富余人员的分流安置等问题,均是保护人权和劳动者权益的直接体现和基本保障,对保护人权和劳动者权益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五)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有利于保持社会收入公平、防止两极分化。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产物,它一方面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平等性、自主性,为市场主体通过合法行为实现自己独立利益最大化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另一方面,对于处于年老退休、患病、工伤、失业等不利状况下的社会成员和劳动者,国家通过建立社会保障法律制度,使他们获得各种帮助和资助,为他们的生存和生

    ······
    【以下内容免费,但是您必须注册为免费会员登录后才能查看。】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国务院行政法规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本文收集自互联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我要正义网免费传播。如有不妥请来信 support@51zy.cn 指正,我们将予以删除。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