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搜索  全文搜索  作 者
  • 法律文件
  • 行政法规
  • 司法解释
  • 部门规章
  • 中央文件
  • 国际条约
  • 地方法规
  • 英文法律
  • 法学文献
  • 合同实务
  • 案例文书
  • 新闻背景
  • 失效文件
  • 专题研究
  • 查看单个付费法律文件只需1元
    在以下页面中再搜索

    银行法问答(十二)
    【 作者·王强 】

    查看王强文集        我要投稿
      帮助
     


       银行法问答(十二)
      
     
     王强
     
     
     
      
       
     
     
        
         

     第二节 信用合作社和邮政储蓄



    4.2.1什么是信用合作社?

      信用合作社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信用合作社的统称。它们是群众性的合作制金融组织,是对我国银行体系的必要补充和完善,对我国城乡集体企业、个体工商业户和居民个人之间的资金融通起了很好的作用。

    信用合作社是合作制金融组织。合作制是与股份制不同的产权组织形式,其不同之处表现在:1. 入股方式不同。股份公司一般自上而下控股,下级为上级所拥有;合作制则自下而上参股,上一级机构由下一级机构入股组成,并被下一级机构所拥有,基层社员是最终所有者。 2.经营目标不同。股份制企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而合作组织的主要目标是为社员服务。 3.管理方式不同。股份制实行“一股一票”,大股东控权;合作制实行“一人一票”,社员不论入股多少,具有同等权利。4.分配方式不同。股份制企业的利润主要用于股东分红,积累要量化到某一股份;而合作组织盈利主要用于积累,积累归社员集体所有。



    4.2.2城市信用合作社是如何产生与发展的?

      《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城市信用合作社是指依照本办法在城市市区内由城市居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法人出资设立的,主要为社员提供服务,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作金融组织。

      1979年,河南漯河成立了我国第一家城市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城市信用社”,),它虽然与严格意义的合作信用组织还有一定的距离,但也揭开了我国城市信用合作社发展的新篇章。1988年人民银行曾发布了《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对城市信用社予以规范。到1996年底,我国城市信用社(包括联社)有4600多家,并有100多个城市在城市信用社及联社的基础上组建了城市商业银行。为更好地规范那些不设城市商业银行的城市的信用社的行为,切实纠正私人控股、家庭控股和向股东大额贷款等问题,把城市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人民银行于1997年9月4日发布了《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对城市信用社的组织及活动开展作了明确规定。



    4.2.3设立城市信用社必须满足何种条件?

    办法第九条规定,设立城市信用社,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50个以上的社员,其中企业法人社员不少于10个;(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章程;(四)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理事长、主任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在注册资本上,要求有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这比起商业银行和城市合作银行来要宽松了许多,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0亿元人民币,城市合作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1亿元人民币。设立城市信用社必须经过筹建(含筹建申请、募股、召开创立大会等)和开业(含开业申请、申领证照等)两个阶段。其发起人不得少于20人,其中企业法人不得少于5人,发起人认购的股金不得低于城市信用社股金总额的40%,其余的股金应当由城市居民、个体工商户和企业法人认购。城市信用社不得设立分社、储蓄所、代办所等分支机构。



    4.2.4 城市信用社可以经营的业务有哪些?

    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城市信用社在其所在地可经营下列人民币业务:(一)吸收社员存款; (二)吸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限额以下的非社员的公众存款; (三)发放贷款; (四)办理结算业务; (五)办理票据贴现; (六)代收代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 (七)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的业务种类,应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审查批准或备案。

    城市信用社吸收单个非社员储户的储蓄存款不得超过15万元,吸收的非社员存款不得超过存款余额的40%。贷款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满足社员的资金需要。对单个社员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信用社资本金总额的20%,最高限额为50万元人民币,对非社员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信用社贷款余额的40%,一律实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贷款制度,必须建立、健全贷款的受理、评估和审批制度。还可以办理贴现等资产业务和结算 代收代办等中间业务。另外,要注意的是随着《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出台,其他须经批准的业务的审批机构已由人民银行转为银监会。



    4.2.5城市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具体包括什么内容

    有关城市信用社管理的原则规定主要有:(1)城市信用社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一人一票的原则,社员具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城市信用社应当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互利互助、自我约束、自我积累的原则开展各项业务活动;(3)城市信用合作社依法接受银监会的监督管理和联社的行业归口管理。

    经营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第一,城市信用社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城市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资本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80%,贷款不超过存款余额的70%,对集体企业、小型国有企业和个体户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例不低于70%,一年以上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各项贷款余额的30%,备付金比例即存入中央银行的存款、同业存款和现金占各项存款余额比例不低于5%,各项流动性资产与各项流动性负债的比例不低于25%,单户贷款比例即对单户企业贷款不得超过资本总额的10%,逾期和催收贷款比例分别不得超过贷款余额的15%和5%,拆入资金比例不得超过各项存款余额的4%,年利润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0%,与资本总额的比例不低于15%。

      第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现短期资金困难时,可以通过货币市场调剂解决,发生头寸困难时,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头寸借款或再贴现,但不得用于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第三,城市信用社依法享有贷款自主权,有权拒绝任何单位、个人强令发放贷款、阻挠收回贷款、摊派和平调资金。城市信用社一律实行担保(保证、抵押、质押)贷款制度,必须建立、健全贷款的受理、评估和审批制度,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管理规章制度和现金管理规章制度。

      第四,城市信用社要按规定向金融监管机构报送信贷、现金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报告及金融监管机构要求报送的其他统计资料和会计资料。城市信用社对所报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五,城市

    ······
    【以下内容免费,但是您必须注册为免费会员登录后才能查看。】



      


    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法学文献、新闻背景免费查
    他们正在使用51zy
    曾晓东,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智能相关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05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国务院行政法规
    储蓄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
    部门规章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
    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信用合作社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农村信用合作社章程(范本)》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县级联合社章程(范本)》的通知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吸收外资参与资产重组与处置的暂行规定
    这里是全球最大的智能法律数据库!
    论文榜(共55819篇)
    (2008-5-2)
    【作者 点击文章】
    贺卫方 68449 415 】
    苏力 62529 296 】
    郭国汀 51240 202 】
    姜明安 49746 237 】
    刘剑文 46848 202 】
    沈岿 40523 101 】
    陈兴良 39577 103 】
    鲜江临 37692 228 】
    徐国栋 37303 150 】
    刘大生 37165 144 】
    王怡 33641 142 】
    王轶 33275 88 】
    强世功 32428 94 】
    萧瀚 32237 97 】
    尹田 31239 104 】
    邵明 29594 93 】
    秦前红 28419 85 】
    董华春 26073 83 】

    本文收集自互联网络,版权归作者所有,我要正义网免费传播。如有不妥请来信 support@51zy.cn 指正,我们将予以删除。

    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建议,请拨打技术服务热线电话:0514-87878975 (周一至周五9:00-17:30)

    (告知:为监督服务质量我们对所有客服电话进行了录音,敬请谅解!)

    ©2007 我要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