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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从昨天正式实施。此项办法的颁布规范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
根据《办法》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国家鼓
励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此项办法还针对违反规定、延... |
| 制度。
根据《办法》的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国家鼓
励有关单位和个人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此项办法还针对违反规定、延误不报等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据了解,我国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者意外的有害反应。... |
| 起的血糖异常、阿昔洛韦引起急性肾功能衰竭,以及利巴韦林的安全性问题。
加替沙星为人工合成的氟喹诺酮类抗菌药,主要用于治疗呼吸系统、泌尿系统感染以及由淋球菌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商品名包括:莱美清、奥维美、海超、乐派、悦博、罗欣严达等。
鉴于加替沙星可导致血糖异常等严重不良反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临床医师在使用加替沙星时加强监护,提高警惕,必要时监测血糖;患者须在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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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信平说,近两年发生的包括“齐二药事件”在内的药害索赔案件,虽然索赔过程漫长,但毕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但日常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所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却难以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999年版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曾规定:药品不良反应受害者的处理程序、药害赔偿制度等,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但在2004年修改实施后的《药品... |
| 了4倍。英国药品与卫生制品监督署的官员发出进一步的警告,提醒民众服用中药时要注意安全。(8月14日《东方早报》)
正当国人目光投向“欣弗”事件时,又一起国产中药安全警告——复方芦荟胶囊,从英国传到国内,药品安全问题再次进入公众的视野。
其实,英国早在去年底就发出过对该药品汞含量水平的警示信息,称其由于含有致毒性作用的汞,可能引起肾功能及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导致震颤、失眠、... |
| 品监督管理局柳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柳州市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
各县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各城区(县)卫生局,市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对柳州市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 |
| 过程漫长,但毕竟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但日常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所造成的损害,受害人却难以找到适用的法律条文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999年版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曾规定:药品不良反应受害者的处理程序、药害赔偿制度等,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但在2004年修改实施后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再没有提及这些制度的制定。 李信平说,发生药品不良反应伤亡事... |
| 缺陷药品的召回。它是药品责任制度的重要内容,应将其纳入药品责任体系予以调整。违反药品召回义务造成损害者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关键词』药品;召回义务;药品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药品致害事件屡屡发生,人们呼吁建立药品召回制。[1]在国际上,美国、韩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欧盟均已建立药品召回制度。在国内,2003 年1 月1 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首次规定了缺陷... |
| 例和药品群体不良反应要立即报告药监或卫生部门;而医院拟给患者使用可能导致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时应提供药品说明书或其复印件。
医院要成立不良反应工作组
据介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根据刚刚公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药厂、药品批发企业应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小组,药店应建立相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 |
| 息日报制,每日16点前,各地要将本省、区、市截至当日12点前的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卫生部。
卫生部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后,要在规定期限内尽快向所在地的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同时要报告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药品的群体不良反应必须立即上报,必要时按规定越级报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此次药品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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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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