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思考
五、 对中国民法典中社会团体及法人制度立法的思考
六、 结语
一、引言
随着社会团体的发展,相关的立法研究也在各国迅速展开。有研究认为,社会团体立法已经成为20世纪各国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1]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确立,社会制度也开始从国家一统天下的所谓“国家主义”下的“总体社会”格局开始向国家(政治)、市场... |
| 一、 定义:
1、 社团法人,又称法人型人合组织,指以人的组合为成立基础的法人,即“人的组织体”。美国学者格雷对社团法人作过经典定义:社团是国家已授予它权力以保护其利益的人的有组织的团体,而推动这些权力的意志是根据社团的组织所决定的某些人的意志。【1】(《民法总论》龙卫球著 中国法制出版社 2002年版 第336页)
社团法人(简称社团),乃人的组织体而享有人格者。社团成立前须先设立,设立... |
| 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是社会法人团体。该管理办法第一次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基金会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198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再次确认了基金会作为社会团体的法律性质和法律地位。1999年以前,我国对基金会的登记管理主要依据上述两项法规,实行业务主管单位、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三方负责的管理体制,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和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实际上是把基... |
| 得政府的权力空间缩小,权力"边界"后移之后留下的空间,除了部分归还市场外,其余应交由各类社会团体来发挥政府和市场的中介作用。而作为自治性组织的社团,其作用的充分发挥依赖于合理有效的监督机制的执行。本文以反思法理论为指导,试图建立一套立法监督、行政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关键词: 社会团体 反思法 监督机制 自律
社会团体监督机制的研究,是在我国走... |
| 角度比较中、俄、德和法等国社团法。其对我国体育社团立法的启示是对体育社团准入限制的放宽、明确体育社团的民事法律地位、明确政府对体育社团责任等。
关键词:中外社团法;体育社团;立法;启示
作者简介:孙国友(1970-),男,江苏盐城人,南京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体育发展与管理
Study on some of developed countries' la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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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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