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保险费及职业介绍机构骗取求职者中介服务费等案件进行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有转移财产或者逃匿迹象的,经报请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的财物,并依法拍卖抵缴工资、社会保险及罚款。这是全国首部劳动保障部门受权直接扣押财物,将财物拍卖以抵交劳动者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的地方性法规。
粗看该报道很为劳动者感到欢欣鼓舞,细想一下该《条例》的合法性却值得质疑。
省人大常委会是依... |
| 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作业,要罚5000元。这些当前劳动纠纷中的热点难点,如今都有了可依的“准绳”。
不过,日前与一位劳动者谈起这部法规,他似乎担心多过开心:法规虽好,就怕难执行。拖欠工资,过去单想把自己的辛苦钱要回来都那么难。现在提“双倍赔付”,能办到吗?“补一罚一”对劳动者是不是太过奢侈?接近年关,又是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集中时段,老百姓对此忧虑更浓,今年的拖欠状况会不会好一点,... |
| 会征求意见的时间仅一个月,似乎有点短。
在笔者看来,劳动合同法草案至少存在以下三点缺憾。
一是对兼职和勤工助学行为没有做出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兼职的人员很多,这有利于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有利于公民业务水平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兼职行为在国外也很常见。对这类行为,劳动合同法不能视而不见。另外,大中学生勤工助学,由于人事档案留在学校,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算不算兼职,如果算,应遵守什... |
| 府的存在理由也是理性(由于人性的诸多缺陷,有政府的社会比无政府状态更有利于人类生活秩序)。因此可以说,理性是探讨法律现象之规律的起点。而理性的重要方面是在有限性、稀缺性的背景下,如何实现最优的安排(即以尽可能小的成本去实现尽可能大的收益),这离不开经济学的方法。
本文拟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法的内在结构进行分析。按照注重“体系化”的大陆法系学说,法体系的基本结构是私法和公法,在此基础上又有所谓的“私... |
| 的宗旨就是要保障劳动者劳动权的实现。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以来,我国劳动法律制度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对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维护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在一些企业里,劳动者权益被侵害的现象时常发生,影响了我国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健全和完善劳动法律制度,是国家需要采取的紧迫之... |
| ,本年度中心各项工作都有所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果,进一步巩固了中心在学界的领先地位,获得了各方的好评。
一、组织各种学术会议,推动民商法研究工作发展,促进民事立法工作
在工作中,中心发挥民商法研究的龙头作用,结合我国民商法法治建设的进程,围绕民法典立法的中心工作,中心今年组织了6次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见附件一),为中国民法典、物权法、侵权行为法及民事诉讼法的立法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1.1... |
| 利”,任何否认、压制和剥夺人们自然权利的政府.都违背了自然法则的要求,应当被推翻。但真正普遍意义上的人权概念的确认,却是以《联合国宪章》和《国际人权宪章》为代表的一系列国际人权文书的通过。在当今世界,尊重和保护人权成为人类文明进步的核心价值、内容和特性,发展人权成为人类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进程和潮流。但是在我国,由于长期封建专制的影响以及新中国成立之后“文化大革命”极左思潮的影响,人权观念没有得到弘扬... |
| 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李迎春律师点评】:劳动者履行提前通知义务(书面形式),一定要保留用人单位签收的证据,用人单位拒绝签收的,最好可以提供其它证据证明已经书面通知了用人单位(如ems快递详情单),否则,发生纠纷时,用人单位反过来说你未履... |
| 立法宗旨开宗明义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是说保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理论依据就是用人单位本身就强势,劳动者本身就是弱势,一开始双方地位就不平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取得劳资双方关系的相对平衡。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 |
| 高劳动生产的效率。劳动者一般通过劳动契约的方式与用人单位就劳动报酬等方面达成协议,而使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得劳动关系得以成立,劳动者在履行劳动义务的同时,也享有劳动报酬权等合法的劳动权益。而从劳动关系主体的角度来看,由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地位不平等,用人单位常常不履行(或不按时或不适当履行)劳动报酬的义务,这样,劳动报酬权就成为劳动者权益保护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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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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