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历条件和现任检察官的培训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且四个配套规定已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条例(试行)》等文件代替)
『标 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官培训暂行规定》等四个配套规定的通知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检察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检察官培训暂行规定》、《检察官考核暂行规定》、《检察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
| 商行政管理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财政部关于严禁擅自生产、销售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检察、法院专用制服、标志和擅自提高制装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安厅(局)、检察院、法院、财政厅(局):
最近,江苏、湖北、浙江、陕西、吉林等地的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生产和销售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检察、法院专用制服及其... |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精神,切实搞好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确保该项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 |
|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
《检察官培训暂行规定》、《检察官考核暂行规定》、《检察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检察官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已于1995年8月7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届第二十次院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报告高检院政治部。
检察官培训暂行规定
(1995年8... |
| 财政厅(局)、高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检
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不发西藏),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精神,切实搞好耕地占用税的征收管理,确保该项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都是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 |
| |
|
| 他们正在使用51zy |
|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