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第(五)项规定“不服行政处罚决定... |
| 邓光达
在现行法律制度下,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法律制度的目标,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每年度企业提交的年检报告与材料,对企业注册登记的主要事项进行审查(或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主体资格的法律制度。
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制度在全国实施已有二十一年,其在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和计划经济管理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转变历史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勿容置疑,但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确立,... |
|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机构,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基本任务是:确认市场主体资格,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商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参与市场体系的规划、培育;负责商标的统一注册和管理;实施对广告业的宏观指导;监督管理个体、... |
| 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3年8月27日通过)将于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
第三十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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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公司因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和因不参加年检而被吊销营业执照有着相当的差异,目前的制度对后者采取了一种想当然的、过于简单化的处理方式,它没有实质性地、有效地改变相关主体的利益结构。因此应该进行制度变革,降低公司注销成本,提高公司被吊销的代价,使制度能够有效引导人的行为,从而以最低代价实现其应有的规范... |
| 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基础。因此,确定股东资格的取得时点和标志性程序十分重要。然而,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这些问题并无十分明确的规定。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诉请确认股东资格的案件时有发生,并且该类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下文拟对股东资格的取得问题进行浅析。
一、 缴纳出资与公司股东资格取得之关系
对于缴纳出资与公司股东资格取得之关系,各国立法大多未作明确规定,但一般而言... |
| 异,目前的制度对后者采取了一种想当然的、过于简单化的处理方式,它没有实质性地、有效地改变相关主体的利益结构。因此应该进行制度变迁,降低公司注销的成本,提高公司被吊销的代价,使制度能够有效地引导人的行为,从而以最低代价实现其应有的规范功能。
关键词:公司年检;吊销营业执照;制度;引导;成本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不参与年检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实践中每年有大量公司被吊销执照,由此产生... |
| 及债权人实现其债权的重要保证,在公司存在及运转的全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股东出资是公司资本形成的最基本途径。股东出资瑕疵与否直接决定了公司资本是否真实和充实,直接关系着股东、公司和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股东出资瑕疵制度在公司资本制度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公司法》颁布时国内特定的经济及法律环境以及现实中存在的皮包公司等公司制度滥用现象决定了中国公司法实行的是严格的法定资本制 1:严格的注册资本最低... |
| 政许可证管理工作的程序和内容之一。具体而言,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对营业执照主体。就原申请登记事项和执照所载的权利,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核准登记条件,与其年末实际情况相对照。检查、验证后作出对行政许可证--营业执照效力终止或延展或变更后存续的决定。其实质是对营业执照的未来效力重新作出认定和判断。通过企业申报、登记机关审查条件、必要的调查和核实、作出年检结论、在执照文本上加注或标记、发还执照和归档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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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
近年来,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其法人资格是否继续存在的问题成为工商部门、法院以及企业关注的焦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企字〔1999〕第173号)第十条规定:“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终止”。但最高人民法院在对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的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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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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