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护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一切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排污单位)。
第三条 本办法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排污申报登记
第四... |
| 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决定》已经2004年10月1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0月20日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的决定
(2004年10月1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 |
| 六政办〔2005〕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所属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不包括垂直管理部门)行政许可实施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其中336项行政许可实施项目予以保留。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 |
| 发阜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阜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阜阳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规定》已经2005年10月19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
阜... |
|
(滁政[2005]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滁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
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
...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市政府对市有关部门和机构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第13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各县区、各部门要做好项目取消、下放后的衔接和后续监管工作,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进一步减少程序,简化手续,公开、规范实施。本次清理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到相关地方性法规的,有关部门要抓紧按立法程序提请修订... |
| 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ジ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精神,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本市行政审批制度的通知》(京政发〔2000〕1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市政府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50个工作部门及市属8个企业事业单位,对其承担的1304项审批(包括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进行了认真清理,经市政府讨论决定,保留850项(其中审批事项35... |
| 2月1日起施行。
市 长
二○○七年一月八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停止实施或调整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政府管理,提高行政效率,改善发展环境,切实推动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创建,按照市委、市政府开展“执政为民、服务发展”学习整改活动的部署,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取消、停止实施或... |
|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对《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从事接收船舶垃圾的单位,应当将船舶垃圾运往市政部门指定的垃圾转运站或处理场,不得任意倾倒。”
二、将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违反规定从事船舶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 |
| 市 长
二○○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
第一条 为了防治饮用水源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重庆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源污染防治适用本办法。
本... |
| |
|
| 他们正在使用51zy |
|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