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对地方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与中央对我省的财政体制改革相衔接,进一步理顺省与地市的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地市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促进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省政府决定,从1994的1月1日起,改革省对地市的财政管理体制。
一、改革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央对我省实行的分税制方案,省对地市财政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是:
(一)与... |
| 来,有效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
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上市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限制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控股股东及其... |
| 切实履行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结合北京的实际,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今年将在部分企业试行。
附件: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试行办法
2.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计分试行办法
... |
|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质量,在《关于印发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京地税个〔2001〕593号)和《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京地税个〔2001〕638号)文件基础上,现将2002年度个人所... |
| 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
(1999年10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1号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城镇股份合作企业的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镇集体企业、中小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份合作制,是指以合作制为基础,... |
| 发布《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实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城镇股份合作企业的发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镇集体企业、中小国有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份合作制,是指以合作制... |
| 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批转败政部关于加盗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给企本市实际。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根据《通知》精神,按照政府转变职能和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外部财务监督和企业内部财务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企业财务活动以及企业执行... |
| 京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已经1993年1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北京市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
(1993年2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号令发布)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进入市场,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民所有制... |
| 现将财政部财会字〔1999〕43号《关于印发〈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会字〔1999〕43号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
现将《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印发... |
| 《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全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素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各项改革的深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字(1998)4号
〕要求,结合我市... |
| |
|
| 他们正在使用51zy |
|
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51zy 使他们的研究如虎添翼, 您不妨也试试!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