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旅游局:
你局《关于请对旅游行业管理中有关法律问题作出解释的函》(旅函[2004]135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合并一般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后,被吸收方解散;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根据行政许可法第70条的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有关行政许可应予注销。据此,不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甲社与具有出境游经营资格的乙社合并,成立新的法人,... |
| 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完善非贸易外汇管理,规范操作,简化手续,方便经营,适应我国加入WTO的形势,总局拟定了《非贸易售付汇及境内居民个人外汇收支管理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现将《规程》下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规程》中列明的项目,除了已明确需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进行真实... |
| 现将清理结果和现行有效规章目录公布如下:
1、国家旅游局规章清理结果 (点击)
2、国家旅游局现行有效规章目录 (点击)
特此公告。
政策法规司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国家旅游局规章清理结果
规章清理统计表
单位名称 现行规章件数 保留件数 已废止、失效件数 拟废止、失效件数 ... |
| 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总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旅游外汇的管理,规范组团社及居民个人旅游购汇行为,现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4号)、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国家旅游局公告》(2002年10号)及《关于启用2002年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的通知》(旅管理发[2002]7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就旅游外汇管理的有关问题通... |
| 国旅游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出境旅游领队人员(以下简称“领队人员”),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取得出境旅游领队证(以下简称“领队证”),接受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权的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的委派,从事出境旅游领队业务的人员。
本办法所称领队业务,是指为出境旅游团提供旅途全程陪同和有关服务;作为组团社的代表,协同境外接待旅行社(以下简称“接待社”)完成旅游... |
| 境游收客
点的请示》的回复
湖南省旅游局:
你局《关于在没有出境游组团社的地级市(州)选定当地优秀旅行社为出境游
收客点的请示》(湘旅行管字[2002]75号)收悉。根据国家目前的出境旅游政策,国
家旅游局在重新调整出国游组团社时,已就取消出国游代办点实行组团社互为代理
一事,充分征求了省、市旅游局和部分旅行社企业的意见,从总体上看528家组团
社的区域分布是合理的。... |
| 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规定的关于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所需外汇由游客个人自行购汇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将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所需个人零用费由旅行社统一代购调整为由中国公民个人自行购买,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经国家旅游局批准办理中国公民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不再统一代旅游者购买个人零... |
| 2002年9月1日起启用2002年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1997年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审核证明》和《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至2002年8月31日废止。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2002年版《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以下简称《名单表》)一式四联,分为:边防检查站出境验收联、边防检查站入境验收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留存联、组团社留存联。
二、《名单表》由国家... |
| (湘旅行管字[2002]75号)收悉。根据国家目前的出境旅游政策,国家旅游局在重新调整出国游组团社时,已就取消出国游代办点实行组团社互为代理一事,充分征求了省、市旅游局和部分旅行社企业的意见,从总体上看528家组团社的区域分布是合理的。在今年桂林召开的贯彻国务院“旅游市场打假打非”工作会议上明确,要重点抓组团社之间的互为代理制度的建设,实行组团社之间互为代理,不能为个别地区另设一套代理体系,冲击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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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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