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的州县自理、上诉与京控、证据与纠问、堂谕与判牍等,都有一套自成体系的制度。[86]然而,程序法一直没有独立于实体法之外,其内部分化也很不充分,根本不存在几种诉讼程序并立的现象。尽管人们常喜欢引“讼谓以财货相告者”、“狱谓相告以罪名者”[87]的说法来证明中国古代已有民刑诉讼程序之别,但实际上无论是讼还是狱都不是指制度而言,只不过表述个别案件的用语而已。[88]从总体上看,中国传统法律之中形式主义的... |
| 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迫切要求。违约责任制度既是合同法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民法理论研究中的一项重要课题。结合有关学说和司法实践,深入探讨主要违约行为形态及责任方式,具有不可忽略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在我国的统一合同法中,应当建立和完善预期违约、根本违约、双方违约、第三人侵害债权等违约责任制度,应当使瑕疵担保责任和不适当履行责任两种制度合而为一,应当确立违约金以惩罚性为主、赔偿性为辅的原则。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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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某市某镇粮油收购站
被告:某市某镇红星农场
(一)案情
原告与被告于某年2月18日签订了一份购买300吨小站大米的合同。合同规定:每吨l500元,价款共计45万元。同年8月底,由被告送到原告处,经验收合格后,原告即支付全部价款。合同订立后,原告按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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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介绍]
原告某单位与被告某公司(深圳)签订一份《购销协议》,协议约定由原告向被告购买海南产国标一级中砂白糖2000吨,单价为每吨人民币3900元。付款方式:原告向被告支付定金100万元人民币(用原告在山东某地方的240吨白糖价值人民币110万元作为定金,以财务收据为准,多退少补。)同时双方还约定了违约金数额。合同签订后,被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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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定金的性质
在不同时期,对不同国家及当事人来说交付定金的目的,定金的性质有所不同。概括起来有以下5种:
1.立约定金。这是指为保证正式订立合同而交付的定金。
2.成约定金。此种定金是以其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即定金交付,合同才成立;若不交付定金则合同不能成立。
3.证约定金。此种定金为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据,即因定金的交付以证明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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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正确适用民事责任形式,对于维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恰当地制裁民事违法行为,维护民事法律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对民事责任的各种形式及如何运用这些形式,从理论上进行了探讨。
民事责任形式就是因违反民事义务而担负民事责任的种种方式,从法院或仲裁机构说, 就是对民事违法行为进行制裁的种种方法。在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正确发挥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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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法、建构、发展、完善
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民事立法在废除了国民党法律的基础上,根据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在不同时期的情况,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
一、新中国建立后最先颁布的两部大法
为解决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问题,废除封建制度,需要制定法律来巩固胜利成果。为解放农村生产力、彻底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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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融现行三个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一体的统一合同法草案正处在修改完善阶段,其中面临许多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的问题。违约金作为一种传统的制度,不仅关系到合同担保制度和合同责任制度的立法体系,而且关系到与其他违约责任方式的相互关系,而后者正是我国统一合同法草案修改中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统一合同法草案关于违约金之部分(仅有两个条文),虽不乏值得肯定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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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我国正走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更是信用经济。信用是维持商品和资本正常运行及其秩序的重要力量。债的担保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取得信用的最佳和最普遍的途径。担保制度不仅为债权提供履行保证和补救,也是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现今各国多应合市场经济和信用关系的内在要求建立起各自精巧而又完善的担保制度。出于种种原因,我国担保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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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融现行三个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为一体的统一合同法草案正处在修改完善阶段,其中面临许多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的问题。违约金作为一种传统的制度,不仅关系到合同担保制度和合同责任制度的立法体系,而且关系到与其他违约责任方式的相互关系,而后者正是我国统一合同法草案修改中所面临的重大课题之一。统一合同法草案关于违约金之部分(仅有两个条文),虽不乏值得肯定的地方,但仍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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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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