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局:
市财政局、市经发局、市贸发局关于《厦门市级开拓国内市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厦门市级开拓国内市场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开拓国内市场,提高我市地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根据有关财经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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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会,市属国有企业:
《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六年十一月三日
厦门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及时足额上缴,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 |
| 府,省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5〕203号)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授权,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信息产业厅、福建省林业厅、福建省审计厅、福建省旅游局、福建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福建省档案局、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
| 、局(公司):
市经委、市财政局制定的《关于福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七月二日
福州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市经委 市财政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程序规范、公开透明的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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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关于厦门市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办【2008】42号)精神,市贸发局、市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厦门市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厦门市进出口信用保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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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省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规定》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财政厅、国资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广东省省属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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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5日)
深府〔2005〕193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掀起“责任风暴”实施“治庸计划”加强执行力建设的决定》(深发〔2005〕13号),进一步严肃财经法纪,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不断提高我市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约束力
财政部门要参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要求,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 |
| 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2005年12月6日)
深府〔2005〕201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及六个配套文件《深圳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十条禁令》、《深圳市实施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 |
|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5年10月12日)
深财企〔2005〕40号
为加强产业技术进步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30号)、市政府《印发关于依靠技术进步推动深圳工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1999〕47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产业技术... |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4年以来,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印发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粤府〔2004〕40号),
加强资源性非税收入征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非税收入资金管理,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做了大量的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由于法规建设和体制改革滞后等原因,非税收入征管的管理规范和制度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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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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