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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中国的私法建设走过了一段风雨历程,取得了一些进步和成就,但现有的私法规范过分零乱庞杂,急需系统化和逻辑化。在民法法典化的条件业已成熟的今天,制定民法典应以德国法为模式,实行民商合一。
关键词:民法典;编纂模式;民商合一
一、1949年以后中国的三次民法起草回顾
(一)第一次民法起草
1954年,根据宪法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民法起草,至195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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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侵权法主要是在近二十年内发展起来的,在此前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本文谨从立法现状、学界争论和司法实践三个方面对中国侵权法的现状做初步的考察和评论。所做分析将以英美侵权法(尤其是美国侵权法)作为主要参照。
一、对立法现状的考察与评论
在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底这三十年内,中国基本上没有侵权立法。虽然铁道部和交通部在建国初期曾分别颁行过《铁路商务事故损害赔偿处理细则》和《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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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拟就日本与中国民事法中的侵权行为做一比较,并从根源上就两国思想的差异阐述一下个人观点。
一、作为债发生事由的侵权行为
日本民法典规定契约、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是债权(对人的请求权)发生的原因。在这点上日本民法典同中国民法的规定是相同的。其中特别要提到侵权行为、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范围限定于实际产生损害的... |
| Develo-pment in the 21st Century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三、中国现行的侵权行为法——20世纪后50年
中国现代侵权行为法立法,整整经历了20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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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国尚未制定专门的机动车损害赔偿法,实务中一般适用民法通则第123条的规定,但认识上并不完全一致,学术界的解释也比较混乱。由于这种状况的存在,导致了一些地方制定的道路交通方面的某些行政法规出现严重问题,使得原本并不复杂的机动车损害赔偿问题被人为地扭曲,正常的法律秩序遭到破坏。这不仅不利于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迅速、妥当救济和道路交通事故的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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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我国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历经从无到有,由简单而成熟的发展过程,现在已成为民法理论和实务界研究和探讨的重要话题。本文选取几个侧面,以精神损害赔偿的客体、权利主体和赔偿数额为切入点,阐明了该项制度在我国取得的进步和存在的问题。同时,我们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发展离不开法官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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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日前笔者碰到一起由于轻微道路交通事故而引发的特殊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在该事故中原告只是受到了轻微的损伤,如果单单就此分析这无疑应是一起稀疏平常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但是在公民维权意识日益时髦的今天本案的特殊性在于原告在诉讼中不仅提出了赔偿其所受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要求,还要求被告公开向原告赔礼道歉,这就是一般的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所罕见的了,而且我国现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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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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