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年国家司法考试取消对异地报名的条件限制,并首次在港澳设考区考场。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办公室获悉,在司法考试报名的实际操作中,广州市已不强求异地报考者必须出具“暂住证”或者工作单位的证明。
考虑到目前部分考生不在户籍所在地的情况,今年司法考试取消了对异地报名的条件限制,允许考生根据自己的意愿自行选择方便的地方报名参考,且不需出具“暂住证”或者工作单位的证明。记者从广州市司法局... |
| 能依法办事,平时在工作中怎么能做到依法执行?
国家司法考试是一项新事业,我们是“摸着石头过河”,每年都会出现新情况,发现新问题。
去年出现的司法考试雷同卷现象,有同考场的,有跨考场的,也有跨考区、跨地区甚至跨省的,这是以前难以想象的。考试作弊,已经由过去的单个考生违纪演变成有组织、有分工的作弊;由过去的手工作弊演变为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由传统的一对一、熟人之间的作弊,... |
| 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分别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 |
| >的决定》。这些规章和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4个规章分别规定了香港、澳门居民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参考人员范围、报名学历条件的认定、报名和考试地点的安排及法律职业资格证的申领办法;取得内地法律职业资格的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从事律师职业的管理办法;香港法律执业者、澳门执业律师受聘于内地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从事香港、澳门法律顾问工作的管理办法;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 |
| iv>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分别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0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
| 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公 告
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9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2007年在... |
| 件:
(1)拥护我国宪法;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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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分别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 |
| 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若干规定》(司法部令第9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时间与地点
(一)2007年在香港和澳门考区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方式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
1.... |
| (以下分别简称《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67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湖北省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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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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