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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问题的性质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已经走过20多个年头了。 在市场经济的活力不断得到增强的时候, 我国的侵权法制度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原来主要由行政机构处理的交通事故现正也逐渐地转为由法院或行政机构处理。 可以相信,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法院在解决交通事故方面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 那些认为侵权法能实现其赔偿目标,阻慑... |
| 13日二十四时止。
2001年5月,陈张出资8000元向朱某购得苏F-31287小货车,但未办理过户手续。2001年6月27日,陈张所雇驾驶员刘建驾驶苏F-31287小货车行至桃元镇某路段时,与石秀所骑自行车相撞,致石秀受伤。如皋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调处科认定刘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石秀于2002年2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朱某、刘建、陈张承担赔偿责任,后撤回对朱某、刘建的诉讼请求。... |
| 为笑,颤动地拿出保藏尚好的保险单,长舒一口气。然而,一个电话打到保险公司,才发现保险公司不是好说话的主儿。赔与不赔,保险公司与某君还得在法与理上一争高下。不信,请看下面的案例。
案情:
A市个体户李某为其所有的一辆日本五十铃牌翻斗汽车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期限自1992年11月19日起至1993... |
| 保科职员王某家中办理了投保的手续,为蔡某的拉达营运车办理了车损险、第三者责 任 险和附加司机险。其中,车损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75,000元,保险期限为1年。王某将填写 完整的保单交给陈某,收取了3700余元的保险费,就此完成投保手续。当时,双方并未注意 到该保险单的背面印就的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的规定,“由于火灾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由 保险人负责赔偿,自然、明火烘烤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 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被告出具了机动车辆保险单,基本险部分,其中有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另附加险部分,其中车上责任险;不计免赔特约险。保险有效期自2001年12月11日零时起至2002年12月10日24时止。特别约定栏内打印有“保险车辆通过火车道口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发生与火车相撞事故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但保险人未就该条款向投保... |
| ,加之多种因素的影响及保险赔偿和保险成本的提高,部分保险企业出现亏损,特别是汽车与火车发生碰撞造成的经济损失比较大,保险人为防止亏损,规避高额的索赔,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增加附加险铁路道口险种或者在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栏内拟定“汽车与火车发生碰撞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作为特别约定等,致使各地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不一致。特别是2003年起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费率将发生重大的变化。本文将结合两个案例对机动车保险合同... |
| 和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险、乘客和驾驶人伤害责任险才可投保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人依据本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每次事故损失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5万元。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按照基本险条款规定执行,本附加险每次赔偿均实行30%的... |
| 和第三者人身伤害责任险、第三者财产损失责任险、乘客和驾驶人伤害责任险才可投保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
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以及本车乘客遭受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人依据本条款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每次事故损失的责任限额为人民币25万元。损害赔偿范围和标准按照基本险条款规定执行,本附加险每次赔偿均实行30%的... |
| 展律师事务所 雷云汉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增长,家庭的收入不断地增高人民的物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机动车已经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代步工具,大大地提高了家庭生活的水平和质量,与此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风险和灾难:如车辆自身的风险、地理环境的风险、社会环境的风险、驾驶人员的风险以及不断发生的交通事故等;为了维护国家利益、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道路交... |
| 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受害人对保险公司是否享有直接请求权,这是目前《交通安全法》实施后一个争议非常大的问题。一方面,该法为了更多的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将赔偿的责任更多地加到了汽车驾驶人员身上,即使无过错也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而且根据新的人身损害赔偿审理标准,赔偿金额比以往平均提高了一倍多,而保险公司又拒绝为无过错的投保人进行理赔,这使无过错的驾驶人员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境地。由此导致有的道路交通事故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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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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