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号的保健品升级到药准字号的药品,再回归到保健食品的过程,更是向身患绝症的病人展示了被曝光违法800多次而依然屹立不倒的势力。
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抗癌神话”愈演愈烈。一批批包装着国药准字外衣的“抗癌灵药”宣传大军,涌进了肿瘤医院的大门,各种名目的肿瘤专家服务部也不甘落后地出现在医院四周。
“有次在阅读一份都市报时,无意看到上面有篇关于治疗肿瘤药物的报道,... |
| 广告审查和发布管理,加大了监管执法的力度。新标准将于5月1日起实施。
新标准对药品广告的监管更加严格,增加了不得含有军队单位或者人员的名义、形象,利用军队装备、设施从事药品宣传;不得涉及公共信息、公共事件或与公共利益相关联的内容;不得在未成年人出版物和广播电视频道、节目、栏目发布药品广告;不得含有与医疗机构有关的医疗服务内容等规定。
新标准加大了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对发布违法药... |
| 在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甚至网络、手机上刊播的内容虚假、格调低俗、夸大其词的非法“性药品”和性病治疗广告,在工商、食品药品监管、卫生等部门的联合打击下,正得到有效治理。广告发布源头和媒体发布环节严加把关,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主体受到行政强制措施的处理,涉嫌犯罪的当事人被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2007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充分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药品广告进行了集中... |
| 五月一日起实施。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人士今天表示,中国药品广告的发布前审查制度开始建立并不断完善。但药品广告活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有的甚至比较突出,表现在一些药品广告未经审查发布;处方药违法在大众媒介进行宣传;有的擅自篡改审查内容发布,广告中夸大药品的功能、主治、适应症等等。药品广告中存在的这些虚假违法问题,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药品市场秩序,影响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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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修改,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 周伯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邵明立二○○七年三月三日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第一条 为了保证药品广告真实、合法、科学,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发布药品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 |
| 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现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顺序号发布。本办法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二○○七年三月十三日药品广告审查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广告管理,保证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
| 日两局又联合发布新修订的《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家庭必备良药”这句广告词将不允许出现在药品广告中。此外,“含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药品广告不能在22:00前出现。
据悉,新标准中规定,药品广告不得含有医疗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办法、诊疗项目、诊疗方法以及有关义诊、医疗(热线)咨询、开设特约门诊等医疗服务的内容;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发布广告。药品广告不得直接或者... |
| 007年5月1日执行。为进一步做好两个规章的贯彻实施工作,2007年4月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办法》和《标准》,严把药品广告准入关。要运用好广告电子政务审批系统,审批的广告要及时备案,上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要结合贯彻《办法》和《标准》,按照《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复审制度》和《违法药品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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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来 源: 中国新闻网
内 容:
中新网4月13日电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消息,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要求在贯彻实施《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过程中,对发布药品广告要使用规范的药品名称。
药品广告中不得使用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得以产品注册商标代替药品名称进行宣传(经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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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来 源: 法制晚报
内 容:
国家工商总局:今年治虚假违法广告紧盯医药类
昨天,国家工商管理总局表示,2007年,含有以患者形象做证明、夸大宣传等问题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广告将作为整治重点。
总局表示,2007年,在广告的类别上,将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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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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