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包括: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 |
| 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
| 项工作将分“三步走”:第一步,从2006年3月1日起先普遍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最高人民检察院、省级人民检察院、省会(首府)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像;第二步,把办理贿赂案件和职务犯罪要案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范围扩大到中西部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和东部地区县区级人民检察院;第三步,从2007年10月1日起,全面实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 |
| 移送工作,加大对查办重大典型渎职侵权案件的协作配合力度。
王振川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日前举行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修订情况联席会议上讲这番话的。来自公安部、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等16个国务院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王振川的话充分表明:中国检察机关加大力度打击国家工作人员渎职和侵权人权犯罪的决心,并且正在着手建立查办渎职... |
| 报人对记者说。李文娟原先是辽宁省委鞍山市国税局的一名公务员,在负责税收登记工作的过程中,她发现鞍山市国税局存在人为地少征国家巨额税款等违法和违规行为。犹豫了五个月之后,李文娟向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了实名举报。可是,她等来的却是两次辞退和一次劳动教养的结果。
李文娟案再次让举报人保护问题进入公众与相关部门的视野。
不单是一个李文娟,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不胜枚举,如:程维高落马后... |
| px; TEXT-INDENT: 30px">在互联网上开通宣传页、公布网址、建立门户网站等将成为检察机关进一步推广“检务公开”的新渠道,以方便公众查询,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检察工作的外部监督。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以... |
| 60%~70%。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修正后的立案标准作了重大调整。一方面,对“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进一步细化,使其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对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环境监管失职案,商检失职案,动植物检疫失职案等... |
| 义”检察工作主题,保持反渎职侵权工作和司法解释工作与时俱进的体现。各级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干警要深入学习、贯彻和执行好新立案标准,利用好这一法律利器,依法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加大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惩治力度。
首先,要充分认识新立案标准出台的法治背景和现实意义。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确立和国家法治进程的不断加快,“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等被正式写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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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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