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监督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力度。
据知,《办法》所确立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督。二是地方上下级国资委之间的指导监督。
指导监督的范围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改革及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具体涵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履行资产收益... |
| 在上海经济法研究会成立大会上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该法可能赋予国资委以股东权。
据介绍,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是壮大国有资产,调整经济结构,体现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立法的内容,主要是调整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可能会对《公司法》的框架有所突破。依据该法,最后将形成中央、省级、地区级三级出资人代理制度。届时,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将以特殊民商法主体参与企业的监管,行使股东权,而非管... |
| 的情况;确认国资委拒不履行政务信息公开的义务的行为违法。
此前,他曾以公民的身份,书面向衡阳市国资委反映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并向该委提出了具体要求。
起诉国资委
罗秋林是衡阳市的律师。对这一“闲事”的关注,来源于今年初他在工作中了解到,衡阳市一机关下属的某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所有国有资产,被该机关于2000年以一纸文书划归该公司经理个人所有。此后,他... |
| 暂行办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办法》的公布实施,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对促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对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对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公布的《办法》具有以下六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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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导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昨天,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上海举行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会议上作了上述表示。
据他介绍,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大决策失误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重大资产损失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国资委正在推动国有企业建立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166户中央... |
| 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开始施行。《办法》不仅理顺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更在资产配置、处置程序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理顺管理体制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 |
| 行业前三名的“斩首行动”式并购又一案。面对一连串发生的这种并购,已于9月8日实施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规定》能足以应对吗?
外资“斩首”呈蔓延态势
自从今年“两会”上,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指出,跨国公司在我国收购要求“必须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未来预期年收益必须高于15%”。外资并购“嘴刁胃大”,一些行业的排头名企业已成为外资并购的首选目标。外资并购的新现象就... |
| 产流失查处暂行办法》。
该办法明确,新疆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立案查处的国有资产流失行为包括:不按照规定进行资产评估或者在评估中故意压低国有资产价值;将国有资产低价出让或者无偿转让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未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审批程序,擅自处置国有有形资产或者无形资产;低价发包、出租或以其他形式转让国有资产的经营权、管理权;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非国有企业或者个人... |
| 方面的立法,这其中有关市场经济产权的法律,10年来有了很大推进。
李曙光说,从整个国家发展的阶段来说,市场经济方面立法的进展特别有亮点。这10年来是中国市场经济进展最快速的10年,是市场经济体制初步构建的10年,所以市场经济的法治也发展得比较快。2003年修改宪法,第一次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去,第一次把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及其权利写进去,把保护私有财产权和保护共有财产权放到平等重要的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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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份规章名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其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将包括:总则、企业总法律顾问(地位、任职条件、职责、任免等)、法律事务机构(设立、层次、职责)、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职称、责、权、利)、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监督检查和奖惩以及附则。其适用范围除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中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外,还将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国务院授权,适用于地方的国有及国有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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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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