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场基石之称的公司法,正面临着理念及结构的双重再塑。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提交最高立法机关审议的公司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增删修改多达400余处。就此而言,即将面世的公司法无疑令人欢欣鼓舞。
然而,立法向来是利益博弈的结果。如果认为公司法只要由具有社会强力支撑的立法机关加以颁布,本身就赋予了权威性,则无疑过于简单。公司法的终极目的在于社会福利,其实质意义上的正当性,渊源于立... |
| 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免疫规划确定的疫苗、省级人民政府增加的疫苗以及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所使用的疫苗,免费向公民提供;为减少患者服药带来安全隐患,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强调医院自配药剂也要申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在城市建设、教育、环保立法方面,建设部《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明确乘客伤亡运营单位要赔偿的同时,更加强调以人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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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知,《办法》所确立的指导监督工作体系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国务院国资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授权,对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督。二是地方上下级国资委之间的指导监督。
指导监督的范围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监管和国企改革及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具体涵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履行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出资人职责,规范国有企业改革、... |
| 一次会议定于12月23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将首次审议包括国有资产法草案在内的多部法律案。
14年艰难起草历程
经过14年艰难的起草历程,《国有资产法》即将于12月23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进行审议。
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的“母法”,《国有资产法》曾被列入八届、九届全国人大立法计划确定的立法项目,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曾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 |
| 权。
据介绍,这部法律的立法目的是壮大国有资产,调整经济结构,体现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立法的内容,主要是调整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监管体制,可能会对《公司法》的框架有所突破。依据该法,最后将形成中央、省级、地区级三级出资人代理制度。届时,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将以特殊民商法主体参与企业的监管,行使股东权,而非管理权。
当前跟国资监管相关的法规主要有《公司法》、国务院《企业国有... |
| 此前,他曾以公民的身份,书面向衡阳市国资委反映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并向该委提出了具体要求。
起诉国资委
罗秋林是衡阳市的律师。对这一“闲事”的关注,来源于今年初他在工作中了解到,衡阳市一机关下属的某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的所有国有资产,被该机关于2000年以一纸文书划归该公司经理个人所有。此后,他心存疑问。
他查悉,这个公司是国有企业,系全民所有。... |
| 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对促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对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对保障和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公布的《办法》具有以下六大特点:
一是明确了管理原则。即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 |
| 上海举行的全国国有资产监管法制工作会议上作了上述表示。
据他介绍,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重大决策失误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重大资产损失的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国资委正在推动国有企业建立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顾问组织体系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166户中央企业中,目前已有120户设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42户实行总法律顾问制度。而在地方,上海... |
| 《办法》不仅理顺了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更在资产配置、处置程序等方面实现了新突破,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
理顺管理体制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 |
| 管理暂行条例》、《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结合市实际情况,市国资委于近日制定出台了《秦皇岛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秦皇岛市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共五章35条,对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应遵循的原则、进行薪酬管理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以、薪酬的构成、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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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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