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时效期间届满后要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的权利人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未能行使权利确有正当理由,人民法院仍得将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保护权利人的权利。由此可见,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是基于某种正当理由,何谓“正当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 |
| 说到此事,顾某听说后便主动跑到余某处,谎称其外孙在中院当院长,他保证在2个月内给余某一个说法,但余某必须先给他人民币3000元作为活动经费。2000年8月12日晚上,余某叫上顾某的三个邻居,一起来 到顾某家中,当着三个邻居的面,余某把3000元钱交给了顾某。过了一段时间,余某见案子没有动静,就找顾某询问。顾某称,他已找了外孙,事情正在办着,若办不好钱会退给余某的。后余某又催了几次,顾某要么以事情正... |
| 所有权规定为三级制的“农民集体所有”。这就是 “乡(镇)农民集体所有”、“村农民集体所有”和“村内两个以上的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也就是说,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定主体是三个级类的“农民集体”。但是,“农民集体”不是法律上的“组织”,而是全体农民的集合,是一个抽象的、没有法律人格意义的集合群体。它是传统公有制理论在政治经济上的表述,不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经济理论... |
| 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十种方式)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是继诉讼罚款、拘留、行政罚款拘留之后的又一种法律规定,也是我国民法首次系统确定的民事拘留、罚款的法律规定。另一种是民事诉讼的罚款、拘留,它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的全过程中,为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对有妨害... |
| 而常常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由于驳回诉讼请求在法律中未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有一定的困难,甚至在操作中出现适用法律混乱的局面。现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适用条件、范围及适用法律条款浅谈一下看法。
一、民事判决中驳回诉讼请求适用的条件
有关“诉讼请求”在《民事诉讼法》中出现的比较少,仅第一百零八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二十六条有这方面的规定。它是指原告向被告以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向原、... |
| 某当即拿2元钱给李某,李某说回去还给他,王某说不用还了。结果,李某摸奖中了一等奖,奖金10万元。此时,王某声称李某是小孩,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摸奖的钱是他本人出的,所以奖金应归他所有,他可以支付李某劳务费5000元。李某的父母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未果,王某遂诉至法院。
本案的中奖奖金到底应归谁?
对此存在两种分歧意见:
(1)王某交给李某2元钱的行为应认定为委托行为,中奖奖金... |
| 生伤害案的案发起因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学生嬉戏贪玩,追逐打闹,学校疏于看管与注意。例如: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某、李某,在体育课自由活动时,相互追逐玩耍,王某被李某推倒,头皮缝合七针,致轻微脑震荡,共花去医疗费17350元。
(二)学生争强好斗,缺乏自控能力,学校法制教育不力。据北京晨报:某日晨7点许,就读于北京市博文学校高一学生张某与另一走读生董某发生口角,被董某用膝盖猛击阴... |
| 生伤害案的案发起因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一)学生嬉戏贪玩,追逐打闹,学校疏于看管与注意。例如: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某、李某,在体育课自由活动时,相互追逐玩耍,王某被李某推倒,头皮缝合七针,致轻微脑震荡,共花去医疗费17350元。
(二)学生争强好斗,缺乏自控能力,学校法制教育不力。据北京晨报:某日晨7点许,就读于北京市博文学校高一学生张某与另一走读生董某发生口角,被董某用膝盖猛击阴... |
| 人应否继续承担合同责任的问题。我国法律虽然对合伙内部当事人债务的分担作了明文规定,但对这一关联法律关系却无相应规定。
有人认为:合伙人中途退伙后不再承担合同责任。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合伙人中途退伙原则上应予准许,对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所造成的损失,可区别情况,由退伙人承担赔偿责任。该解释并未提及合伙人退伙后... |
| 1600元。2003年8月,赵某提起诉讼要求耿某赔偿医疗费等损失4000元。10月3日(在举证期限内),耿某提出反诉,要求赵某赔偿各种损失3800元,请求法庭合并审理。
分歧:
本案反诉能否成立?一种意见认为,反诉已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反诉请求不应予以支持。理由是民诉法第136条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民诉法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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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雅强, 南京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政治系政治学博士生,研究方向为政治学.
龙骏, 江西省景德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研究方向为劳动与社会保障.
李小玉,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经济》副主编、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收入分配.
何斌, 仲恺农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处长,研究员,主要从事高等教育与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罗卫平, 中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主要研究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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