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作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罪量要素——立足于中国刑法的探讨 量”的方法,因此根据行为性质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任何犯罪都是一种行为,这种行为具有特定的性质,是否属于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就成为定罪的根据。在这种情况下,犯罪构成是行为的质的构成,而不涉及行为的量。因此,犯罪构成要件是罪质要素。当然,日本刑法理论上也有“可罚的违法性说”之倡导,主张轻微的法益侵害行为不予处罚。但在犯罪构成体系上,是通过构成要件阻却与违法性阻却的方法解决的,而没有设置一般性的罪量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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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司法考试刑法讲义(三)
五、犯罪中止
(一)犯罪中止的概念、要件和责任
1、概念。犯罪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形态。犯罪中止也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之一。
2、要件:
(1)时间性。发生在犯罪过程中。所谓犯罪过程,就是从犯罪预备开始到犯罪既遂以前的全过程。这是犯罪中止的时间性条件。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则不存在犯罪中止问题。
①犯罪人在犯罪既遂后返还原物、赔偿损失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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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新刑法罪名类型之分析 括。确立罪名,不仅仅是一个形式上的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刑法理论研究的严肃性和科学性。①事实上,97年修订后的刑法在内容上较79年刑法大为扩充,尤其是在刑法分则部分更是如此。相应地,刑法的罪名也大副度增加。在此情况下,罪名的研究有必要进一步深入。
长期以来,刑法理论界一直呼吁罪名的立法化,但在刑法修订过程当中,立法机关仍然未采纳此建议。确立罪名的工作自然而然地再一次交给了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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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刑法典分则修订的价值取向 较完备的刑法典。所谓统一,就是要改变现行刑法法源过多的现状,将23部单行刑法和散见于民事、经济、行政法律中的130余条附属刑法规范统一规定于刑法典中。所谓完备,就是要将现行刑法规范统一于刑法典的基础上,总结司法实践经验,适应改革开放和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严格刑事责任,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危害行为犯罪化。新刑法典的颁布,是完善我国刑事法律制度和司法制度、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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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刑法--法条串讲(8)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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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司法考试刑法讲义(十一)
六、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
1、观方面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2、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使被害人发生误解,从而交付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构成完整的诈骗,应具备五要素:①有欺诈行为, ②被害人陷入错误,③作出财产处分,④被告人受益,⑤被害人受损。而且以上五个要素的每个环节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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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司法考试刑法讲义(四)
五、共犯与犯罪形态交织在一起的问题
1、犯罪形态就是指犯罪的既遂、预备、未遂和中止。共犯与犯罪形态交织在一起的情况,一部分比较简单,就是根据共犯“一部行为、全部责任”的原则认定:
(1)在简单共犯即在共同实行犯罪的场合:
①共犯中的一人使犯罪既遂的,共犯整体既遂。也就是说如果在共同犯罪中其中一人使犯罪既遂了,全体共犯人承担既遂的罪责。对其他共犯人不需要考虑未完成罪的问题,只是考虑作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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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关于单位犯罪的深层思考 论和实践中有一种认识: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法律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的,自不应负刑事责任。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当单位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法律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的时候,对责任人员的刑事追究也往往被放弃。殊不知法律没有规定为单位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只是单位不负刑事责任,其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并不自然免除,单位也仍然要承担其危害社会行为的民事、行政的责任。
单位虽然有法律赋予的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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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民商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交叉的司法对策 景朝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时 间:2005年6月3日晚19:00
地 点:中国人民大学贤进楼B座501会议室
主持人:各位同学晚上好,欢迎大家参加我们的“民商法前沿”论坛。今天我们非常荣幸的邀请到了最高人民法院高级法官、审判长徐瑞柏法官给我们做报告,他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民商事纠纷与刑事犯罪交叉的法律问题》。徐法官从事审判工作已有二十多年,在民商事案件与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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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涉港“亿元”合同诈骗案之辩护词 诉法》35条:“律师,应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起诉书指控我的当事人杨志菁的所谓犯罪事实,相关证据和有关法律,兹提出如下辩护意见,敬请合议庭及审判委员会慎重考虑:
经研究本案有关材料及相关法律,本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我的当事人犯有合同诈骗罪依法不能成立,指控其犯行贿罪同样不能成立。
本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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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司考刑法学试题的特点及启示 25分)内容涉及刑法故意伤害罪(轻伤)的认定和处理,可部分算做刑法的分值。刑法学在整个试卷中占12%强,与03年、04年占的分值比较,变化不大。05年刑法学试题与过去几年的比较,明显具有以下特点:
一、考查知识点和分值总体分布均匀
卷二选择题部分,总则和分则各20题30分,各占题数和分值的一半;并且多项不定项选择题型也是严格各占一半。这不是偶然的,可以推测在出题时对考查知识点分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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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刑法学复习备考技巧 刑法部分的分值总共在65分以上,居各部门法之首。刑法学科在司法考试中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首次司法考试中刑法考题的基本特点
第一,客观题大量增加,其中多项选择题远比单项选择题重要。主观题虽然占总分的比例高,但少了大型案例题,多了小型的、简短的案例题。这种变化带来的后果是考点数量大幅度增加,要求的记忆量也大幅度增加。
第二,知识点的分布更为广泛。从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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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犯罪的对合关系 互动关系。这种互动关系,我认为无非有两种:一是被害关系,二是对合关系。在被害关系中,存在的是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的关系。其中,加害人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之人,被害人是指遭受犯罪行为侵害之人。关于这种被害关系,专门有被害人学加以研究。在对合关系中,双方行为人并非加害与被害的关系,而是互为行为对象的关系。犯罪的对合关系,对双方行为人的定罪处罚具有重大影响,因而在刑法理论上值得研究。 犯罪的对合关系,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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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贷款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 骗银行或者其它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当前,在金融犯罪中,贷款诈骗罪的发案率有逐渐上升的趋势,由于刑法193条对贷款诈骗罪的主体范围和行为人主观非法占有目的规定的不够明确,导致在司法实践中难以把握。
一、如何认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贷款诈骗罪中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编造虚假事实,或者使用虚假材料,使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将贷款发放给行为人,行为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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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由学历官司浅析高等教育合同纠纷 高等教育合同纠纷 浅析
一、高等教育合同纠纷梗概:
2004年6月河南省鹤壁市百余名公务员获悉:自己刚取得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制函授本科学历证书系是非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不能在教育部的学历验证网站: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不被国家承认,在晋级、考研、评定技术职称方面不能使用,遂与校方鹤壁市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前身系鹤壁市教育局成人培训学校,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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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贷款诈骗罪问题探析 金融犯罪态势日趋严峻,从某种程度上讲,已成为诱发区域性金融风险和金融危机、阻碍我国经济市场化进程的重要因素。由于立法上的原因,司法实际部门对这类犯罪的认定处理却存有一定难度。为了提高司法适用水平,亟须加强深入研究。本文仅就贷款诈骗罪的立法演变、法律特征以及司法实践中认定处理时应注意的问题等方面作些粗浅探讨。
一、贷款诈骗罪的概念和立法演变
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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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公民私章的法律效力 。皇帝将私章交于大臣,可视为皇帝亲临。百姓个人私章,可作为个人的身份标记。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私章在民间及金融等部门仍然 延续使用,实践中却也酿成不少纠纷。因此,探讨私章的法律效力问题就很有必要。
一、私章的使用
私章的使用,目前主要存在于民间及金融流通领域等部门。如民间经常发生的借贷关系,当事人受文化水平的限制及习俗支配,大量使用私章立下字据,认可以私章的印戳为准,表示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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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郭国汀简介 级合伙人,现任上海市天易律师事务所主任。
郭国汀先后入选《中国社会科学家大词典》(1994英文版),《中国专家人名词典》(1997);《世界名人录》(1999),〈中华英才大典〉(2001),〈世界优秀专家人才名典〉(2002),2001-2002年度被Legal500评选为亚太地区中国最佳海事律师,2002年入选《WHO’ WHO Historical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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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贷款诈骗、合同诈骗案的辩护技巧 人李某,以及今天的庭审,对本案有了全面、准确的认识。现发表以下辩护意见,请合议庭采纳。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李某与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相互勾结,分别结伙,明知无经济能力偿还贷款,仍以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名义,分别与银行、汽车销售公司签订汽车借款合同和银行按揭汽车消费贷款供货协议,以虚假的收入证明和交首付款、保险款作幌子,骗的银行的信任,诈骗银行贷款,并将作为贷款抵押物的汽车变卖,所获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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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贷款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 对实行行为进行剖析,并对非法占有目的产生时间等进行了探讨,同时纠正了当前对单位犯本罪的处罚方法的误解,从而最终对罪与非罪的界定做了明确地阐述。
本文的研究路径主要为刑法学路径,并适当借鉴了犯罪学、民法学方法,围绕着司法认定中的难点按照从客观到主观的认定犯罪顺序步步展开。由于各国立法对于本罪的规定各不相同,差别较大,为了集中讨论国内现行法适用的问题,本文没有对本罪进行比较研究。
本文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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