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法律援助条例
二00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法律援助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必要的法律服务,促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条例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第三条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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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疾人事业的发展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相适应,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1996年—2000年)》。国务院同意这个纲要,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国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纲要,在总结“八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在本世纪内基本消除贫困现象、人民生活达到小康平的要求和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实际,明确了“九五”期间的总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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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关于印发200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年4月2日国务院文件国发[2005]8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已经2005年3月30日国务院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
根据党中央关于2005年工作部署和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今年国务院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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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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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 务院)
从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
阶段。为促进我国老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
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发[2000]13号)和《中华
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结合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实
际,制定《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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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通知 务院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制定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世纪开始,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年—2005年)》明确了“十五”期间我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相应措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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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国务院批转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二○○六年六月四日
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年—2010年)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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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行政法规·免费】 残疾人就业条例 总 理 温家宝
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残 疾 人 就 业 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对残疾人就业实行集中就业与分散就业相结合的方针,促进残疾人就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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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作的通知》的通知
建人教电[2003]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精神,做好建设行业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建设行业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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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比、表彰、考核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评比、表彰、考核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新闻出版局: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各项制度措施,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持续发展,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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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 律师执业证书,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律师的执业权利源于法律的规定和委托人的授权。律师执业应当遵循法律的规定和律师执业规范的要求,按照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和权限,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章程》制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三条本规范是指导律师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律师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律师职业要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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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律师协会章程 第一条 为完善律师管理体制,发挥律师协会的作用,保障会员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律师协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实施行业管理。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盟)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市(州、盟)律师协会。
省、自治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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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执业,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是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执业条件,经核准执业登记,领取《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在基层法律服务所中执业,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责是依据司法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执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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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伙律师事务所是依法设立的律师执业机构之一。
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愿组合,财产归合伙人所有,合伙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合伙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业务活动。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随意调用律师事务所的资金和财产,不得干涉律师依法执业。
第四条 合伙律师事务所应当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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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民政部等十五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以来对孤儿生活救助和服务保障第一个综合性的福利性的制度安排,在我国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文件全文如下:
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综治委、高级人民法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公安厅(局)、司法厅(局)、财政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建设厅(委)、农业厅(局)、卫生厅(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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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 部长张福森
2003年6月1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是刑罚执行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是监狱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的重要体现,贯穿于监狱工作的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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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司法厅(局):
根据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为促进律师服务业的发展,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的市场中介组织作用,国家计委、司法部制定了《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
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实行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的收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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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民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1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切实解决建筑业存在的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
当前,建筑业已成为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主要行业之一,广大农民工进入建筑业,促进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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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若干规定》代替)
『标 题』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发布单位』司法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律师的职业素质和执业水平,促进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律师在执行职务、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全部行为。
第三条 律师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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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根据《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确定的检察改革的原则和重点,现制定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作为2000年至2002年检察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以通过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加强检察工作,繁荣检察事业,强化监督职能,完善检
察体制,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检察改革要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严格遵循以江泽民同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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