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部分内容的通知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行对《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银发〔1995〕26号文印发)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银发〔1995〕144号文印发)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修订后的内容自1996年7月1日生效,原相应部分内容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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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汉市社会保险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配合《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予以发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试行。现就贯彻执行《试行办法》,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对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安全生产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各地劳动部门应当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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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和统计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的一个重要问题。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为了适应事故
处理中对交通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和收取事故处理费的需要,并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肇事案件的通知》等有关标准尽量协调起来,经商得国家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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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张春贤
二○○四年十二月七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和监督海事行政管理,维护内河水上交通秩序,防治船舶污染水域,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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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的申领
第一节 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节 申请条件
第三节 申请、考试与发证
第三章 换证、补证和注销
第四章 记分和审验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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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化学工业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凡化工企业(包括化学矿山、化工机械、化工基建施工单位)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四条 企业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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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解释的通知 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解释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
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大众保险公司:
为保障《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通知》(银发〈1995〉26号)顺利执
行,避免执行中出现歧义,现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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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车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铁道部 公安部 交通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国质检特联 〔2004〕249号
近来,盛装易燃易爆有毒介质的固定式和移动式容器泄漏、爆炸事故频发,造成较多人员伤亡和较大的社会影响。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国家质检总局、铁道部、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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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常用执勤执法用语
第三章 执勤执法基本要求
第四章 道路执勤基本规范
第一节 交通事故现场处置
第二节 疏导交通堵塞
第三节 先期处置治安、刑事案件
第四节 执行交通警卫任务
第五节 执行交通管制措施
第六节 受理群众求助
第五章 道路执法基本规范
第一节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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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对《关于要求解释交通安全责任统筹能否视同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的请示》的意见
云南省政府法制办:
你办送来的《关于要求解释交通安全责任统筹能否视同第三者责任保险问题的请示》(云府法[2004]52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以下意见,供参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同时,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对救助基金的使用和保险公司的赔偿作了规定。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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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的通知 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民安保
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配合《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保监发〔19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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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现场处理程序
第一节 现场处罚
第二节 行政强制措施的现场适用
第三章 非现场处理程序
第一节 非现场处罚
第二节 收缴机动车、牌证和强制排除妨碍
第四章 处罚的执行
第五章 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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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草案)》征求意见 的程序要求,现决定将司法部重点科研课题《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草案)》在《中国普法网》上公布并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
一、关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草案)》课题研究的基本情况
课题下达单位:司法部;
课题承担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课题组人员构成: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卫生、科研教育系统的有关专家;
课题完成时间:2001年12月至2003年10月
课题成果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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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张春贤
二○○三年七月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海事行政处罚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海上海事行政处罚的种类和适用
第三章 海上海事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处罚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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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补充规定 法行使行政职权,现对公安部一九八八年七月九日发布的《交通管理处罚程序规定》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对有违反交通管理行为的人,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违章情节,可采取向所在单位发行为人违章通知书或者组织学习交通法规、协助维护交通秩序等教育措施,并可酌情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依法处罚外,对于无其他驾驶员代替驾驶或者违章行为尚未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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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 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的实践,制定本通告。
第二条 本通告所称的快速处理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道路范围内依法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或者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的交通事故。
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可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机动车之间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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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3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张春贤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道路货物运输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活动,维护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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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机动车登记规定 永康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机动车登记规定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登记
第一节 注册登记
第二节 变更登记
第三节 转移登记
第四节 抵押登记
第五节 注销登记
第三章 其他规定
第四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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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 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
圳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
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规范机动车辆市场行为,督促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中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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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专题·部门规章·会员】 公用电信网间互联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保护电信业务经营者之间公平、有效竞争,保障公用电信网间及时、合理地互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经营者在下列电信网间的互联:
(一)固定本地电话网;
(二)国内长途电话网;
(三)国际电话网;
(四)IP电话网;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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