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第二讲 自然人
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在我国自然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职务、家庭出身、政治态度、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并且这种权利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本章既介绍了在民法发展的悠长历史中,关于自然人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制度在我国民事立法上的反映,又介绍了在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所出现的自然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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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自然人人格权及其当代进路——兼论宪法秩序与民法实证主义 后者以德国为代表。采取法定主义体例的国家,一般又采取规定具体人格权制度模式。随着现代人权观念的深入和社会进步,人格权制度获得了急剧发展。采取具体人格权模式的国家,如德国,在人格权问题上,提出重新理解宪法秩序的问题,发展为突破狭隘的民法实证主义,立于宪法秩序的立场,将人格权理解为本质上应为“由宪法保障的基本权利”,并通过在判例中直接援引宪法关于人格的规范,创制了一般人格权概念,适应发展的社会中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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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中国侵权法现状:考察与评论(上)
中国侵权法主要是在近二十年内发展起来的,在此前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本文谨从立法现状、学界争论和司法实践三个方面对中国侵权法的现状做初步的考察和评论。所做分析将以英美侵权法(尤其是美国侵权法)作为主要参照。
一、对立法现状的考察与评论
在新中国成立到1978年底这三十年内,中国基本上没有侵权立法。虽然铁道部和交通部在建国初期曾分别颁行过《铁路商务事故损害赔偿处理细则》和《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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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自然人人格权及其当代进路考察---兼论民法实证主义与宪法秩序 自然人人格权及其当代进路考察
---兼论民法实证主义与宪法秩序
一、前言
人格权概念,被用来概括自然人就其人格受尊重的权利,属于排除权和绝对权范畴,从伦理立场言,不应具有支配权性质(拉伦茨语)。十六世纪的法学家登厄鲁斯(Donellus,1527-1591)认为,属于我们的东西,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本来就属于我们的东西,另一种就是我们所负担义务的东西。*2 登厄鲁斯所谓的本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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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WTO法律规则对我国市场经济法治的影响
三、完善企业立法,推动国内外投资者的投资热潮
四、我国“入世”后消费者权利的法律保护前瞻
我国“入世”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来说,既是一次严峻的挑战,也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机遇。虽然我国“入世”在短期内会遇到一些前所未有的问题和困难,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入世”符合我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入世”后我国的市场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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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试论行政诉讼的种类
行政诉讼的种类是各国行政诉讼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许多国家和地区的行政诉讼法中都明确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具体种类。它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救济且法院仅在法定的裁判方法范围内裁判的诉讼形态。行政诉讼种类直接与当事人的起诉条件、法院的审理规则和权限以及判决形式等有密切的关系。行政诉讼种类之多寡,将影响人民权利保护之机会与行政法院裁判方法之加强或抑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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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行政诉讼原告资格:司法裁量的空间与限度 之下,可以充分运用规则解释,通过司法裁量的谨慎求索,部分地回应社会需求。
关键词:行政诉讼 原告资格 司法裁量
引子
市民认为规划机关的许可行为“损害了自己的优美环境享受权”或“破坏了其享受自然景观带来的精神上的愉悦”,是否有资格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文体局没有应某位知名画家的请求,查处该局下属的进行色情表演、且张贴带有色情内容广告画的娱乐场所,失望和愤怒的画家是否可以认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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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二十世纪之中国监狱法学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杨殿升教授提供了大量的资料和宝贵的意见。笔者谨此深表谢意。
赵国玲
监狱法学有狭义与广义之分。狭义的监狱法学以监狱立法和监狱行刑活动为研究对象;广义的监狱法学除研究上述内容外,还研究监狱史、狱政管理、狱囚心理、监狱经济管理、监狱医疗卫生、监狱统计、监狱建筑等内容。从此种意义上讲,广义的监狱法学等同于监狱学。本文所研究的是广义的监狱法学。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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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研究初步(下) ——张五常
我们研究的问题, 比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出现的问题, 总要更为单纯一些。 ——密尔松
提要
法学理论产生的原因就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如果一种法学理论不能在现实生活中直接应用,那么这种理论的价值就是值得怀疑的,尽管有许多伟大的法学家,他们创造的理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被实际应用,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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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法人的权利能力
【内容提要】法人的权利能力为团体人格的立法表达,因此,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 一样,一律平等。法人得享有的具体权利范围受其团体性质、目的和法规的限制,但此 种限制并非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的区别。既有理论关于法人目的外行为 的效力的四种学说均有其缺陷。民法确定法人目的外行为有效,并非基于对法人目的外 行为之合法性(即其权利能力或者行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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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侵权百案类评(一)
目录
引言
一、 侵害名誉权类案件
(一) 案件概况
(二) 类评
二、 侵害、肖像、姓名、名称权类案件
(一) 案件概况
(二) 类评
三、 人身损害赔偿类案件
(一) 案件概况
(二) 类评
四、 侵害财产权和经济利益类案件
(一) 案件概况
(二) 类评
五、 产品责任类案件
(一)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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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为国际社会网络立法的当务之急。本文借鉴先进法域的立法经验并结合我国当前现状,提出了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相关立法建议。
【关键词】网络、隐私权、法律保护、体系
1890年,美国私法学者布兰戴斯和沃伦在《哈佛法学评论》(《Harvard Law Review》)上发表了《论隐私权》一文,首次提出了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的概念。此后近百年的时间里,隐私权作为公民人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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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隐私权是自然人就个人私事、个人信息等个人生活领域内的情事不为他人知悉、禁止他人干涉的权利。它包括个人信息的保密权、个人生活不受干扰权和私人事务决定权。作为自然人的一项人格权,隐私权在性质上是绝对权,其核心内容是对自己的隐私依照自己的意志进行支配,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然而,在当今这样一个信息化社会里,随着信息传播手段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人们的隐私越来越面临着被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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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自然人具体人格权的法律探讨 直接适用立法之规定;对于其他人格权以及理论上尚未阐述或者尚未定型的其他人格利益(如应受保护的名誉感等),则应适用一般人格权保护之规定。本文就已经为我国立法所明定及为理论所定型的具体人格权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以利法律的正确适用。
一、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界定及其性质
生命之存在为自然人生存的基本条件,是自然人具有其他一切利益的基础,故生命能否得以保护,是“人之所以成其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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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确立人格尊严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反性骚扰法律体系 关键词:性骚扰 人格尊严权 立法 司法解释
内容提要:一、“性骚扰”的由来
二、 性骚扰在中国
三、性骚扰,法律面临的难题
四、如何给“性骚扰”定性
五、本人“性骚扰”定义的特点
六、如何构筑有中国特色的反性骚扰法律体系
七、我国法律面对性骚扰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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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浅论配偶权及夫妻忠实义务 定义及性质,阐明我国新婚姻法将忠实义务上升为法律义务的必要性,以及对当前相关立法的一点看法。
全文共7000字。
目录:
一、配偶权及忠实义务概述。
二、忠实义务成为法律义务的几点原因。
三、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后果。
四、对当前立法的一点看法。
浅论配偶权及夫妻忠实义务
引子
当丈夫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后,妻子却一纸诉状把“第三者”告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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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人格权司法保护的重大进步和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应当如何确定等等问题,长期理解 不一致,适用法律不统一,影响了司法的公正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导致对当事人利益的司法保护不够统一和均衡。为解决这些问题,最 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下称《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通过,自2001年3月10 日起施行。
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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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学校监护制度的不可确立 学校应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监护责任。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极为不妥,笔者针对其不妥之处,并结合现行法律、国情、法学理论、国外立法,展开了本文论述。以求澄清几个误区,抛砖引玉。
在第一部分中,笔者列举了关于学校承担何种责任的三个观点。指出它们各自的理由和依据。
在第二部分中,笔者从被监护人制度的角度,结合国情、国外立法和被监护人的特点,论述了学校不宜成为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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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律师的技巧 中昭示法律人:最近数年学习法律的人,常自称为“法律人”,带有几分骄傲!带有几分期许!然则,法律人与所谓的外行人(非法律人)究竟有何不同?在一个法律社会,法律人常自负地认为,大者能经国济世,小者能保障人权将正义带给平民。法律人为什么会有此理想,有此自信?一是有法律知识,二是有法律思维,三是有解决争议的办法.我们律师也往往自诩为法律人,但我们是否达到了王泽鉴先生的期许呢?毋庸讳言,中国的法学教育是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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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像权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国家赔偿制度发展的宪法支撑探究 条出发,提出了国家赔偿取得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不仅仅是救济性权利的观点,因此国家赔偿制度应当以保障国家赔偿取得权为重点。进而围绕第四次修宪所特别突出的“人权保障”和“政治文明”这两个核心价值理念,进一步分析了“人权充分保障”理念下完善国家赔偿制度的若干建议(包括国家赔偿应当类型化并相应细分归责原则)及政治文明对国家赔偿取得权保障程序的客观要求。在此基础上,探索性地提出了系列制度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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