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复函
一、关于如实告知义务
依据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时的如实告知义务,应当属于询问告知,即保险人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询问,投保人有义务进行告知。如果保险人对有关事项已在风险情况询问表上提出,投保人未填写,应视为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
依据保险法第五条、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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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 强法规的可操作性,经报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草案)》全文在报上、网上公布,广泛征求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后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请于2005年2月28日前将意见送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以信函方式寄送的,信封上请注明“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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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修订《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部分内容的通知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行对《机动车辆保险条款》(银发〔1995〕26号文印发)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银发〔1995〕144号文印发)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辆保险条款》、《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率》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修订后的内容自1996年7月1日生效,原相应部分内容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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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解释的通知 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费率解释的通知
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太
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天安、大众保险公司:
为保障《关于印发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的通知》(银发〈1995〉26号)顺利执
行,避免执行中出现歧义,现将《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机动车辆保险费率解释
》、《机动车辆保险附加盗抢险条款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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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 以 前,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批”,也相应修改为“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须在变更年度以前, 由企业提出申请,报主管财政机关备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融保险企业的财务行为,促进各类金融保险企业公平竞争,根据《企业财务通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经依法登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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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的通知 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解释》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港民安保
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配合《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保监发〔199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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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04年) 月1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5日起施行。
主 席 吴定富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
保险公司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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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2005年下半年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2005-5-20)
现将2005年下半年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考用书
从2005年7月起,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参考用书改为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保险基础知识》和《保险中介相关法规制度汇编》两本书。
二、题型题量
题型题量为:单选80道,每题1分;判断20道,每题1分;试卷满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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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保监会令2004年第8号)(04-07-07)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已经2004年6月3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 席 吴定富
二○○四年七月七日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用word格式下载:
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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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 2年1月1日起施行。
主 席 马永伟
2001年11月16日
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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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 购买自用住房,推进住房商品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购买自用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第三条 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要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建设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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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 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和《深圳市机动车辆保险费率》的通知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深
圳分公司、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香
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为规范机动车辆市场行为,督促保险公司稳健经营,中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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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 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各省级信用联社:
近年来,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不断加强,在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影响了各自业务的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防止商业贿赂,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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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银行关于印发两个房地产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杭州市、济南、浦东分行,总行信
贷业务部、营业部:
为规范各类房地产信贷管理,现将总行制定的《中国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各行,请组织信贷人员认真学习,严格遵照执行。在试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总行反映,以便修改和完善。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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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保险条款中设立仲裁条款的通知 颁布实施后,国务院办公厅曾下发(国办发〔1996〕22号)文件,要求有关行政机关在制定的标准(格式)合同、合同示范文本中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条款依照《仲裁法》规定予以修改,并提供了修订格式。为贯彻落实《仲裁法》和国务院的这一精神,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保险公司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在拟订或修订保险条款时,设立的保险合同争议条款,应当采用如下格式:
“合同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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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保险经纪人管理规定(试行) 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再保险经纪人是指基于原保险人利益,为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安排分出、分入业务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中资保险经纪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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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缴纳印花税几个问题的通知 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所属各独立核算单位,从一九八八年十月一日起,均应按规定缴纳印花税。现将印花税有关文件转发你们,并就缴纳印花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行应在当地税务部门缴纳印花税。
二、各级行应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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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构对外担保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是对外担保的管理机关。
第三条 对外担保应当经外汇局批准,本细则另有限定的除外。
第四条 《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中国境内机构(以下简称担保人)以保函、备用信用证、本票、汇票等形式出具对外保证,或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中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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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的通知 4号)
各保监局、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中国保监会依法实施49个行政许可项目(见附件)。现将中国保监会依法实施的49个行政许可项目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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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界定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营行为,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现就责任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界限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责任保险属于财产保险业务,由财产保险公司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保险业务,由人寿保险公司经营。以由于被保险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属于责任保险。
二、责任保险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界定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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