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保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时并用以上三种担保方式。
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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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施行《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各保监办,各保险公司,各外汇指定银行:
为促进我国保险市场发展,规范保险市场外汇收支,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了《保险业务外汇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此《规定》印发给你们,并请各分局转发所辖分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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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 1日起施行。
主 席 吴定富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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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银行消费贷款暂行规定 行规定
『发布单位』中国银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银行消费贷款业务,明确各级信贷人员的职责,实现消费贷款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汽车消费贷款管理办法(试?
惆旆?》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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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清理整顿保险中介市场方案 顿保险中介市场秩序,规范保险中介人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开展保险中介业务的机构和个人,通过清理整顿和深化改革,促进我国保险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对象
清理整顿对象为国内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中外合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人。
三、清理整顿的主要内容
清理整顿工作以《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保险经纪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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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个人房贷管理办法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中国工商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试行办法》、《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
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保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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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 令【2004】第13号
《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3年12月22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5日起施行。
主 席 吴定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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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提醒投保人防止保险诈骗的公告 -07-04)
近年来,个别不法分子假冒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或代理人名义,伪造或盗用保险公司单证、公章,以支付高息、手续费或其他回扣为诱饵,编造虚假人身保险合同,诈骗投保人资金,给保险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为保户广大保险消费者的利益,防止类似事件继续发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保监会)提醒广大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人身保险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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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国家教委关于试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贸易专业考试计划的通知 试国际贸易专业考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该专业考试计划是各地制定相应专业考试计划的重要依据。凡已开考该专业的地区,应积极采取过渡措施,尽快使其与此要求相一致;准备开考的地区,原则上应按该计划的要求办理。
各地在执行该计划的过程中有何意见,望及时报告我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贸易专业考试计划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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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计划单列市分行: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房地产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于1995年12月29日经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第10次行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执行该办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办法》自1996年3月1日起在全行系统施行。各分行接此通知后,要组织所属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做好执行的准备工作。学习和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意见,及时报告总行。
二、1996年总行暂不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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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管理规定 车辆保险监制单证的管理,防范机动车辆保险经营风险,保护保险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保险的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机动车辆保险监制单证(以下简称“监制单证”)是指机动车辆保险单、机动车辆保险批单、机动车辆提车暂保单、摩托车/拖拉机定额保险单。
第三条 监制单证的内容及格式由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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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外汇收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
为规范和便利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外汇收付,现就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外汇收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出口信用保险项下的保险费和赔款的支付
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与投保人签订出口信用保险合同后,双方应将保险合同在各自开立外汇账户的外汇指定银行备案,备案银行留存保险合同复印件。
备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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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关于保监会文件执行过程中若干问题的请示》的批复
你公司《关于保监会文件执行过程中若干问题的请示》(平保发〔1999〕0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人身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1999〕15号)中的有关问题。
1.第一条“关于条款、费率的使用”第三项规定“……人寿保险不允许用协议书的形式承保”。此处的“人寿保险”是广义的,包括意外险和健康险。
2.第一条“关于条款、费率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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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本科)考试计划》的通知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精神,造就和选拔同现代化建设要求相适应的高层次、高素质的法律工作者和专门人才,提高我国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在认真
研究国际、国内法学教育发展情况和充分论证专业设置的基础上,对1985年制定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法律专业考试计划在保证专业所必需的基础理论的前提下,较好地体现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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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 』国家旅游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旅行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旅游意外保险是指旅行社在组织团队旅游时,为保护旅游者利益,代旅游者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一旦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意外事故,按合同约定由承保保险公司向旅游者支付保险金的保险行为。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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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专业子公司财务管理暂行规定 团)公司(以下简称中保集团)的财务管理,促进保险事业的全面发展,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法》、《保险法》、《企业财务通则》、《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以及《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工作规则(暂行)》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保集团所辖的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各专业子公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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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的通知 制定了《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此规定业经2002年7月19日部务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八月二日
附件:
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病历管理,保证病历资料客观、真实、完整,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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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的通知(保监发〔2005〕10号)(05-02-02)
各财产保险公司和再保险公司: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根据《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我会制定了《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为实现新旧制度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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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的通知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贷款担保办法》及三个贷款担保合同文本(基本格式)于1995年12月29日经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第10次行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执行该办法及合同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1996年3月1日起,全行将统一执行新的贷款担保办法及该办法所附的三个担保合同文本。请各分行接此通知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组织所属认真学习,做好实施新办法执行新合同的准备工作。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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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专题研究·部门规章·会员】 关于印发《交通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办法》的通知 企业,双重领导港口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工交企业财务工作会议提出的“企业管理要以财务管理为中心,财务管理以资金、成本管理为中心”的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促进成本费用降低,提高经济效益,根据《运输企业财务制度》和《运输(交通)企业会计制度》,结合交通运输企业
实际,我部制订了《交通运输企业成本费用管理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自1995年1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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