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人格权的民法保护 促进个人自主性人格的释放,实现个人的身体、思想、言论等方面的自由,这就是人所具有的高级需要在法律上的表现。“现代法律诚应透过各个人抽象的人格,而进一步着眼于有贫富、强弱、贤愚等等差别之具体人类,保障其生存能力,发挥其既有主体、又有社会之存在意义。”(注:台湾学者苏俊雄:《契约原论及其应用》,台湾中华书局1978年版,第7页。)民法自始就以平等、博爱的情怀和补偿、非暴力的方法,对人格权给以切实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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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法律上还没有规定的人格利益的损害,没有做出明文规定,在精神损害赔偿案件不断上升,涉及面越来越广的今天,现有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也显示出不足之处。
一、将贞操权纳入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
《精神赔偿解释》第一条规定了对人格权益的保护范围,第一款分三项列举了现行有关民事法律规定的具体人格权,例如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以及具有一般人格权意义的人格尊严权和人身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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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依法治校 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状态 的其它权利。之所以造成高校学生管理的非法治化状态,主要因为高校管理者法治意识淡薄、高校的法律地位及高校与学生的关系理论认识及法律规定的模糊、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以及学校校规的违法性等。充分保障学生权益,就必须依法治校、依法管理,这是高等学校实现教书育人、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的要求,更是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治化状态,首先应该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从而促使高校管理者转变观念,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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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论精神损害赔偿 要目的是慰抚受害人,减轻或消除其精神上的痛苦,使受害人获得心理上的慰藉。受害人的精神痛苦是其人格权的损害以及由人身受到损害所导致的人格权的受损。即侵犯人身权导致的精神损害是人格权受损的延伸。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应是侵犯人格权和一定条件下的人身权。对于特定物财产的损失,因特定物中寓含某种特定的意义,对于受害人来说富有某种特定的情感,一旦遭损,则无法得以恢复和再现,故也作为赔偿的范围。精神损害赔偿获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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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若干问题
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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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释评
2001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并决定从即日起实施。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司法解释 ,在中国侵权行为法和人身权法建设上和对自然人人格权人格利益进行司法保护方面,具有 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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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配偶权基本理论问题
目次
一、配偶权的论域与法理
二、配偶权的概念与意义
三、配偶权的基本原则
四、配偶权的主体与客体
五、配偶权的内容
六、配偶权的属性与法律保护
在修正我国1980年《婚姻法》而进行的全民大讨论中,有学者提出了“配偶权”的概念,并建议将其写入《婚姻法》。最后通过的修正案没有采纳这个概念。但作为一种学理的分析与概括,配偶权有它存在的现实基础,只是究竟哪些权利应该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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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网络条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网络条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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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宪法司法化的“误区” Adjudication” and Constitutional Dilemma of Transformative State
Jiang Shigong
一、 导言
2001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齐玉苓诉陈晓琪等侵犯姓名权受教育权”案(以下称“齐玉苓案”)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 直接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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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宪法实施的新探索——齐玉苓案的几个宪法问题 辟了一条道路,是宪法实施的一种新探索。对于这个案件,褒贬不一。但总的说来,学界还是肯定的多。本文将该案涉及的有争议的宪法问题归纳为六个大的方面分别加以讨论。
一、宪法是否调整私法关系
一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认为,宪法是公法,公法不可以调整私法关系。齐玉苓与陈晓琪之间的纠纷是私人之间的纠纷,因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山东省高院的判决是用公法来调整私法关系,违反了公法私法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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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良法”治校与大学生合法权利保障——高校校规之上位法违宪检讨 某些规定甚至已悄无声息地侵入到大学生的宪法权利领域;对此,我们除了审视校规本身的瑕疵与缺陷外,更应当对作为校规制定依据的教育法律、教育法规、教育规章等上位法规范进行全面的合法性与合宪性检讨,并以之为突破口寻求权利救济的最优机制,实现“良法”治校与大学生权利保障的和谐互动。
『关键词』良法治校;人权保障;上位法违宪;宪法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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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范围的若干问题 用这个司法解释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其中一个比较普遍的问题就是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对此,我对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以下的看法。
一、关于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基本立场问题
在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问题上,我国的立法和司法还是有一定的不协调的问题。主要的表现是司法实践对精神损害赔偿适用的范围远远超过了立法的规定。这样的结果,一方面通过司法解释弥补了立法规定的不足,对保护受害人的人格权和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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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互联网发展相关的法治问题
(本文节选自其《互联网上的侵权问题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作者保留本文完整的著作权,以任何方式部分或全部利用本文之内容、观点、资料,无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需要得到作者书面授权同意。)
一、互联网安全方面的法律问题
互联网的飞速发展,使得在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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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齐玉苓案宪法适用的法理思考 ——受教育权的性质与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法律研究
受教育权的性质
受教育权受到侵害是齐玉苓提起诉讼的理由之一,人民法院是否支持齐玉苓受教育权受侵害的赔偿请求,首先要解决受教育权的性质问题。
关于本案中受教育权的性质,存在截然相反的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受教育权有双重含义,既是宪法权利,也是民事权利。①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的在各类学校、各种教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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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著作权法(十八) 第九章
著作权的保护
各国著作权法为了有效地保护著作权,对侵权著作权的行为规定了法律责任制度。这里所说的著作权,也包括著作邻接权。侵犯著作权,是指公民工法人等,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著作权的行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实施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对侵犯著作权行为规定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制度。
重点问题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主要表现
侵犯著作权的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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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从齐玉苓案探讨中国宪法的司法化 司法化问题。齐玉苓案件可以说是揭开中国法治建设新一页,且为中国宪法的司法化开辟了一条道路。本文拟对中国宪法司法化的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案情简介
“1999年1月29 日,原告齐玉苓以侵犯姓名权和受教育权为由将被告人陈某、陈父以及山东省济宁市商业学校、山东省滕州市第八中学、山东滕州市教育委员会告上法庭。案件要从1990年说起。当年,原告参加中考,被济宁市商业学校录取为90级财会班的委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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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侵权百案类评(三)
六、不正当竞争及侵害商业秘密类案件
(一)案件概要
1、莒县酒厂诉文登酿酒厂不正当竞争纠纷案(1990年第3期)
(1)事实概要:莒县酒厂的酒的瓶贴商标上,除印有圆圈图形“喜凰牌”的注册商标外,还印有“喜凰酒”这一特定名称。被告文登酿酒厂将带有原告商标标志“喜凰”酒的瓶贴装潢,除把“喜凰牌”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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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关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
关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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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不断完善的中国商标法制 对原《商标法》进行了修改,并于2001年12月1日开始施行。现《商标法》共有64条,比原《商标法》多了21条,其中新增加23条,局部修改23条,删除1条,合并1条,未作实质修改的仅有17条。相应地,2002年8月3日,国务院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细则》),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法实施条例》),并于2002年9月15日开始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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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权问题研究·法学文献·免费】 中国的民事立法与民法法典化 展需要的科学的法律体系,也关系到民事立法的效力。本文作者集中论述了我国民法法典化的问题。现全文发表,供立法界和学术界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旧中国的一切法律、法令,旧中国民法典成为被批判的旧法之一,新中国的民事立法另谱篇章。40多年来,我国的民事立法随着社会制度的变动与经济体制的改革,走过了曲折的道路。现在探讨民法法典化问题,其理论与现实意义是以往任何时期都不可比拟的。本文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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